| 项目 | 新型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新型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区西王庄镇姚庄村东北。项目建筑面积98208.25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75119.61m2,建筑物占地面积90038.91m2,容积率0.94,建筑密度48.42%,绿地率11.2%。建成后达到年产1905万m2人造石英石板材的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旧建筑及**建筑,利旧建筑主要是项目西南侧原有1座2F办公楼改造为2F研发中心,1座2F宿舍再利用、1座1F杂物间再利用;东南侧1座1F机修仓库再利用。**建筑包括**3座厂房、1栋6F办公楼、助剂仓库、不饱和树脂罐区、压滤车间、环保设施用房、仓库、变电站等附属设施,实际用地面积为18.6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投资102000万元,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52个月。 2021年10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新型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21年12月12日,****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方案编制单位在送审稿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编制单位对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完成了《报告书(报批稿)》;2021年12月27日,******区****服务局以**行审综[2021]782号文对《新型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文)等相关规定,2026年1月22日,****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新型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及水土保持专家,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对水土保持有关情况的说明,一致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本网站公示,详见附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