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04 17:13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椿木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主材及辅材)
(二)项目地点:**县椿木镇同乐村、黄金扁村、桐子湾村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所属分类: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水泥 |
PC.****.5 |
t |
320 |
|
| 2 |
碎石 |
20-40mm |
m3 |
120 |
|
| 3 |
河砂 |
/ |
m3 |
100 |
上述表格内容主要体现主材相关内容,其他辅材以设计方案和实际使用为准。
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五)资金情况:中央财政资金。
(六)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椿木镇政务公示栏、同乐村村务公示栏发布公告的方式,工程材料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
二、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资格(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范围);
3.相关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报名及响应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
(二)报名及期限:请有意响应的供应商将参与评比所需材料密封并签字后,于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人民政府经发办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参与评比所需材料,所提交资料必须进行密封并签字、盖章确认,提前或过时均不予接受。
(三)报名保证金缴纳:各报名供应商应在2026年3月11日24点前以报名单位或个人名义(如个人名义打款时需注明报名单位准确名称)将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报名保证金转****人民政府(账号:671********020422,户名:****政府,开户行:****银行坛同支行),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费。
(四)评比时间:请报名供应商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9: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名保证金打款回执或转账记****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参与现场摇号。参与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报价产品近期质量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公司鲜章。
四、评审办法
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询比”工作组根据响应情况,开展现场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现场摇号两个环节(资格审查见附件),响应供应商满足基本条件的,方可进入现场摇号环节,若参与现场摇号评比的满足基本条件的工程材料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工程材料采购终止。“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采取先现场摇号确定各响应供应商号码名单,再进行现场摇号,中标单位以摇号结果为准,如有中标供应商放弃,现场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后,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经项目理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表决确定供应商,在同乐村村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主材报价设置有固定限价,辅材以设计方案和实际使用为准,辅材价格不得超过县内市场询价平均价。
2.每类材料的固定限价包含税费、运输费(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存在挂账情况,拨付以县上审批拨付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其他原因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如存在上述情况将以合同(协议)约定方式处置。
4.报名保证金处理,未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在3个月内无息返还原打款支付路径。
5.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其他具体事宜以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彦君 183****2695。
****(代章)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