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关于**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期)项目二阶段监理招标,现根据需求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拟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确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期)项目二阶段,项目投资约1110万元,计划对**县内16个老旧小区进行居住环境提升改造,改造内容涉及道路硬化、场地硬化、绿化、公共照明、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管道改造、消防提升、电力一户一表改造等基础设施类,现需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内容进行招标采购。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周期:从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开始至招标工作结束;
2.服务类别: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服务。
三、需提供资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资质证书或备案网页截图(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写明服务类别、授权事项、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1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盖章原件1份)。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报名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8.不高于国家、自治区、行业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9.其他因项目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单位应满足相应业务需求以及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或通过备案,需提供3份以上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名方式
从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报名资料需线下提交至****四楼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市**县**镇工业大道98号(****)
联系电话:0774-****622
联系人:何工
邮政编码:542699
六、遴选单位的确定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性评价,经我局集体会议研究,进行择优选定,确定1家单位作为**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期)项目二阶段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