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2日起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 1 | ****金矿堆浸尾渣再利用项目 | ****诺日公苏木 |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 该项目拟对**珠拉****公司珠拉金矿已弃废石再回收贵金属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二期堆浸场堆浸尾渣、******朱拉扎嘎金矿项目中2号前期试验堆堆浸尾渣,通过倒堆、破碎、重新筑堆、堆浸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处理规模共计6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6.91年,年产载金碳600公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堆浸场(分期接续建设),配套**一条600万吨/年的破碎生产线,2个尾渣废石周转场及其辅助设施。每个堆浸场配套贵液池、贫液池、吸附车间、防洪池(事故池)及溢洪道全部利用现有,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珠拉黄金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531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90%。 | 报告书 | ******公司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相关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4月21日由****委员会核准批复(内发改产业发展字〔2024〕435号,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在施工及运营期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规定运输路线,进一步优化施工作业方式和时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保护植被应采取避让措施,实在无法避让的,要采取移栽、补种等异地保护措施,确保其生物量不减少。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对堆浸场及不作他用的周转场等人为扰动区域,以当地植被采取自然和工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自然生态系统。 2.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物料装卸、转运、堆放等环节均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装车仓、转运站和高压辊磨缓冲仓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由各车间废气处理措施收集、处理后,各由1根3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6根排气筒)。上述废气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需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3.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堆浸过程中的滴淋贫液在生产工艺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地坪冲洗水经过沉降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周转场地产生的渗滤液、洗堆含氰废水及项目堆浸场关闭作业后的渗滤液,均暂存至珠拉黄金2号蓄水池,用于后续生产。新增生活污水均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置。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堆浸场区、周转场、渗滤液收集池、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确保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需确保满足《有色金属堆浸场浸出液收集系统技术标准》(GB/T 51404-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应规范要求。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堆浸场、周转场及各类池体、管线等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5.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矿废石全部堆存于排土场;各破碎、转运除尘产生的除尘灰送至堆浸场堆浸,不外排;****处理站污泥用于现有堆浸场复垦;堆浸完成后,需按照《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有关要求对堆浸渣进行破氰后原位关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清运。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本次项目环境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特点,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环境局,0483-****2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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