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以下简称“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采购合理合法,充分体现东西部协作精准帮扶和协作成效,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生活垃圾清运三轮车(燃油)采购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货物概况
(一)物货名称:燃油三轮垃圾清运车。
(二)货物数量:95辆。
(三)资金:150万元。
(四)资金来源:**社会捐赠资金。
二、代理工作内容
1. 按照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向业主方提供采购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货物采购方案,并报业主认可。
2.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3.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
4. 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货物清单,预算)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
5. 组织现场答疑(如需要)和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协助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标书代写
6. 根据招标人决标结果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7. 草拟采购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8. 业主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遴选办法
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由****公司报名材料和报价,按最低价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五、报名及材料递交
(一) 时间:2026 年3月5日至3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5:30–18:00)。
(二) 地点:****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506室)。
(三) 联系人:李志宗 180****2816 。
(四) 需提交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 报名表 ;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类似业绩证明;
5、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 代理服务方案及报价书(须单独密封)。
六 、合同签订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 参选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料恕不退还;
(三) 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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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