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邵阳-隆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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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3 09:16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
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处理厂场地内(****开发区****园区寺山片区,沿**路与寺山三路交汇处,赧水以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7259.75****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预留场地内(****开发区****园区寺山片区,沿**路与寺山三路交汇处,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事故调节池、V型滤池设备间、紫外消毒渠、污泥脱水车间及加药间、鼓风机房、生物除臭系统;**事故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AO生化池1座、二沉池2座、污泥泵站1座、污泥浓缩池2座、V型滤池1座、机修间1座。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由1.5万m3/d扩至3万m3/d,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限值。同时,****电站大****处理厂共用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改扩建,单独设置专用入河排污口,拟建入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南侧赧水左岸,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位置:经度111.050065°,纬度27.0880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强化废水污染防治。规范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控制进水水质,采取合理高效污水处理技术,确保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限值。厂区只设置一个规范化尾水排放口,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系统联网。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提出的措施及管控要求,****处理厂外排尾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切实保护好区域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环境。项目各污水处理设施、厂内道路、办公生活区及污水收集管道均须做好防渗处理并设事故池,严防跑、冒、滴、漏等造成环境污染。

(三)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对主要产臭单元设置封闭集气设施,恶臭气体收集进入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区加强绿化降低无组织面源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厂界二级标准。

(四)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公司运至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工作。做好各区域的工程防渗措施,防止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七)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建成投运可实现污染物区域削减,****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 547.5t/a、NH3-N 54.75t/a、TP 5.475t/a(其中本次扩建新增CODcr 273.75t/a、NH3-N 27.375t/a、TP 2.7375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的要求,进行了三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5年2月25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本项目首次网络公示,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1375;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本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0675;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自然**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0307)第1765期第九版中缝第一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自然**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0307)第1766期第九版中缝第二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039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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