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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5
| 项目名称 | ****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邢湾镇义和工业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屈志超 |
| 联系人 | 屈建峰 | 联系电话 | 137****511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0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拌漆废气原有的治理设施为光氧净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废气原有的治理设施为碱喷淋塔 光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 本次提升改造将拌漆废气、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拌漆废气、水解酸化池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 | ||
| 承诺:**** 屈志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屈志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