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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5
| 项目名称 | **溢水镇刘庄村、西河村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刘庄村、西河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984.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天林 |
| 联系人 | 夏明亮 | 联系电话 | 150****1305/0916***012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刘庄村:砌筑C20砼矩形渠3325米(开口50厘米,深50厘米,渠身渠底厚12厘米); 2、西河村:砌筑C20砼矩形渠707.7米(开口50厘米,深50厘米,渠身渠底厚12厘米),砌筑M7.5浆砌片石挡墙41.2立方米,破除恢复18厘米C30混凝土路面12000平方米(长3000米,宽4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由专人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可用于场地降尘,从而有效防止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减少水**浪费,同时避免对地表水的污染;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可用于场地绿化灌溉;基坑排水可通过沉淀后排放,确保其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对废钢筋、废金属等进行分拣,****收购站点回收利用; 2、对渣土、混凝土块等经过破碎分解后,用于路基填料、垫层材料; 3、其他建****处理厂进行处理。 | ||
| 承诺:**** 黄天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天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