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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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 |
| 1 | ****供热锅炉改建项目 | **省******中心街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中心街,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现有工程占地面积为200m2,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区进行,不新增土地。总投资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燃料库1间、危废贮存点1间,均位于锅炉房内。将现有2.8MW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2.8MW生物质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不变。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排至市政管网,****处理厂。2、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严禁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无法远离居民区时应做到减速、禁鸣。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旧装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市政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旧装置由安装厂家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建设1台2.8MW生物质热水锅炉,燃料采用致密性成型生物质燃料。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燃料装卸和灰渣粉尘。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35m的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项目燃料和灰渣的装卸、储存均位于燃料库、灰渣库和锅炉房全封闭管理,洒水降尘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部分用于锅炉房内洒水降尘,部分用于灰渣加湿,其余部分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排放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房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灰渣、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和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灰渣暂存在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给农户用于堆肥,不外排。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燃料库内,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采用密闭塑料桶承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 2 | **市畜禽无害化处理改建项目 | **市**市**乡杏花村西北方向700m | ******公司 | **聚****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市**乡杏花村西北方向700m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本次拆除锅炉房内现有1台120万kcal/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在原锅炉房内**1台150万kcal/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企业生产用热。项目改建后,项目处置病害动物能力无变化。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无大型土建施工,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1台150万kcal/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提供生产用热,锅炉燃料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燃料装卸、炉渣粉尘和除尘器收尘。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袋装收集暂存于灰渣间,灰渣间、燃料库封闭并且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现有工程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无害化处理工段产生的冷凝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毒用水和地面冲洗用水,废水采用“格栅+三级化粪池+调节池+覆膜厌氧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制成沼液,用于秸秆发酵剂,不外排。本次废水处理方法不变,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改为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制成沼液,作为有机水肥外售**化利用。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在高噪设备与厂界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尘、炉渣和废布袋。除尘器收尘袋装收集,暂存于灰渣间,外售综合利用。炉渣增湿降温后袋装密封收集,暂存于灰渣间,外售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存。废布袋由除尘器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