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企业人员项目电子证照核发与管理,根据《****建设厅关于督办房屋市政工程企业人员项目电子证照问题整改的通知》(闽建督字〔2026〕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问题措施。
(一)关于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比例偏低问题
1. 问题表现: 我市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持有A证的数量(278人)占比较高。(详见附件)
2. 整改措施:
(1)全面核查预警。对于法定代表人未持有有效A证的企业,已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警系统,在省厅政务服务系统中标注为“不合格”,并同步向企业推送通知。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在地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参加A证考试并取得证书。允许同一自然人在不同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相应A证;允许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持有A证与B证。
(3)优化考试服务。由市住建局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增加考试频次,优化服务,确保法定代表人“应考尽考、 尽快取证”。
(二)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许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过期问题
1.问题表现:部分在建项目存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以及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过期仍在岗作业的情况。
2.整改措施:各地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对未持有有效安许证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备案在使用登记中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过期人员,必须立即调离相应岗位,并督促尽快申请证书延续或重新考取。
(三)关于涉及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未按规定配备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的问题
1. 问题表现: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数量不足。
2. 整改措施:允许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在有效期内申请变更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或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机械、土建、综合三类中只能选择一类。涉及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应按规定配备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二 、工作要求
1.各地在办理施工许可、人员备案等业务时,严格审查相关电子证照的有效性、一致性。特别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持A 证情况、项目信息准确性等,要从严把关,确保新发证照“零问题”。
2.各地要迅速部署行动,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电子证照存在的问题部署到企业及项目一线。3月23日前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解除预警企业的在建项目要纳入差异化监管项目,增加安全检查频次。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许证过期失效项目,责令立即停止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失效问题应于3月23日前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止设备使用。
附件:法人代表未持有A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警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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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