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6年度南阳镇县乡道路灯养护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2026年度**镇县乡道路灯养护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市2026年度**镇县乡道路灯养护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市**镇对应路段道路路灯养护项目,包含路灯的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具、灯架等,路灯工作时间的调整,更换、零星维修等工作(所有材料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养护期一年,目前路灯数量暂定537盏。

二、项目现状:项目移交方式为现状情况直接移交给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市**镇对应路段的道路路灯的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具、灯架等,路灯工作时间的调整,更换、零星维修等工作(所有材料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目前路灯数量暂定537盏。

路名

数量(盏)

备注

东南线

152

8米单叉路灯

近王线

187

合汇线

164

人民路

17

腾飞路

17

合计

537

2.服务地点:**省**市**镇,具体位置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3.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予以无效响应处理,****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违法行为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必须进行实地查勘,熟悉路灯分布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建立好一路一台账。

③由于路灯维修工程有着一年四季、突发性且24小时接报维修等特殊性,故要求供应商在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

④供应商在中标后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自行协调供电部门原有借用电杆问题、自行协调所在村和当地群众矛盾,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⑤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作业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⑥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养护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路灯养护单位的监督考核,提高路灯管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路灯养护维修单位内部管理要求

(1)应制定严格的值班工作制度。每天设专人接待报修及投诉,接待投诉时必须热情、诚恳、语气谦和,并做好详细记录,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

(2)应建立日常巡修制度。编制月度维护作业计划并报发包人备案。工作人员应按制定的计划认真巡修,并做好巡修记录。

(3)应建立齐全规范的人员岗位管理、技术培训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熟悉路灯配电设备、所管辖区域内路灯控制线路网络的正确操作和维护方法,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规则,作业时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应建立完善的抢修应急预案。养护单位应根据各自维修区域、维修总量的特点制定完整合理的书面应急预案,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任何地点发生故障均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5)应建立和健全所管辖区域内路灯资料管理档案(路灯控制系统图、分布图等),根据变化随时修正,保证其准确性。

(6)应建立设备材料管理制度。准备充足的维修材料(如灯杆、灯具、电缆、镇流器、光源、控制箱等),以应对日常维修及突发事件的需要。

(7)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全责任制度,****维修队伍安全、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路灯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规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应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措施,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责任人。养护单位在路灯维修施工中,需开挖绿地及城市道路的,应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施工。养护单位擅自作业造成绿地、城市道路被开挖破坏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9)应每月进行定期检测,对配电箱(柜)、金属灯杆接地网等安全系统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向发包人上报测试报告,并立即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整改。

(10)应建立养护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技术文件、路灯数量统计记录、常规巡检记录、设施报修抢修记录、亮灯率检查台账、设施完好率检查台账、定期检测记录、值班记录等。

(二)路灯维修质量及要求

(1)亮灯率

**市**镇对应路段所有已安装路灯的道路亮灯率标准均不低于98%。

亮灯率=1-不亮路灯路/抽查道路路灯总数*100%

(2)及时性

①发现或接到路灯不亮的投诉,应以最快的速度修复,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最迟应在24小时内修复。

②发现或接到线路、配电箱故障造成大面积灭灯的投诉,必须立即派人进行抢修,小故障立即修复,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工程量较大的除外)。

③投诉及故障处理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将处理情况报发包人,同时回复反映人。

(3)设施完好(配电箱柜、电缆线路、照明器具、高杆照明、专用灯杆)

A.路灯专变、计量箱、配电箱柜

Ⅰ.路灯专变无漏油、无异响等;

Ⅱ.计量箱、配电室(箱)门窗清洁无破损,箱体保持完整无缺,不渗水、无积灰、无锈蚀,挂锁无缺,警告标志齐全;

Ⅲ.箱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无积灰积垢、线路排列整齐;

Ⅳ.接触器、开关、熔断器等电器元件和导线,应绝缘良好,各零部件无变形缺损,运行正常,无异响;

Ⅴ.配电柜仪表完好,指示正确,各部件联结坚固无松动;

Ⅵ.各回路电流无异常,设备无过载发热、无烧焦变色现象,保障路灯线路正常运行;

Ⅶ.节电器运行正常,无旁路现象。

B.线路

Ⅰ.经常注意沿线地表的变动,及时掌握情况,防止植树、打桩、开挖、重压、化学腐蚀等因素以及自然灾害原因而影响安全运行;

Ⅱ.为了保障路灯的正常运行,应对路灯线路进行必要的检测,对电压低、线路长、导线细等不合格现象应逐季逐年上报维修计划,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更换,或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合理调整负荷、确保末端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

Ⅲ.保持不间断线路巡查,及时更换有严重缺陷和操作的电缆、标志桩;

Ⅳ.手孔井、人孔井内应整齐清洁,不积水,井框、井盖应完整,不沉陷。井内线路走向、回路标志牌应保持字迹清楚。

C.灯杆

Ⅰ.路灯灯杆(含混凝土杆)杆身倾斜不超过杆长1%;

Ⅱ.混凝土杆身完整无裂缝、破损现象;

Ⅲ.金属灯杆杆身无破损、锈蚀现象,油漆无剥落;

Ⅳ.灯杆基础牢固;

D.高杆灯

Ⅰ.高杆灯传动机构钢丝绳无损伤,接头无松动等现象,挂脱钩机构灵活可靠无异常;

Ⅱ.高杆灯电动机、变速箱支架牢固可靠,变速箱无漏油、缺油等而下之情况,齿轮无异常;

Ⅲ.限位开关触点准确、控制电器触头无电蚀、接头接点完好无损。

E.照明器具

Ⅰ.灯具、灯架完好清洁、无蛛网、无积污、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

Ⅱ.灯具引下线和管内穿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等现象,引下线中间不能有接头;

Ⅲ.透明罩或玻璃灯罩无破碎和长度50毫米的裂纹,无穿孔、缺边;

Ⅳ.灯罩内反光器无变形断裂,保持光亮无积污;

Ⅴ.更换损坏的电器元件应与设计规格一致,更换的品牌不得低于原有品牌。

(三)运行故障

(1)养护单位需要在白天开灯检修时,应事先报告发包人批准,未事先报告的,按运行故障论处。

(2)无因运行故障造成的成片或成线的灭灯。

(四)设施整洁

(1)定期清洗灯具,对灯盘、灯杆应定期进行防腐刷漆。

(2)公共照明设施上无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或悬挂其他物品的,如有发现养护单位及时上报。

(3)公共照明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如有发现养护单位应及时组织清除。

(五)及时开、关闭路灯

养护单位需根据季节及时调整开关路灯时间,并定期对路灯进行漏电检测等。

(六)安全及其他

(1)养护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如有发生,一切责任均由养护单位承担。

(2)因偷盗或车损等非正常损坏的,需及时与发包人联系,并立即组织修补。

(3)养护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照明设施的现状,因各种原因需要拆除现有照明设施、变更现有供电线路、变更设计规格等均应事先报发包人批准。

(4)养护单位及养护单位职工不得在照明设施上私拉乱接其他供用电设施。

(5)路灯迁移、补装等零星工程应及时办结(办理时限以下达《任务书》为准),施工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养护单位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切断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违法行为。

(7)养护单位须积极配合镇建设办做好路灯移交等前期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应承担维护责任的照明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接完毕后应列入维修范围。

(9)养护单位应注意发现下列情况并及时上报、配合处理:①擅自拆除、迁移城市道路照明设施,②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构)筑物,③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信电缆和安置其他设施等违章行为。

(七)故障处理

照明设施因各种原因出现故障,发现及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修复;非一般性故障无法及时修复,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若光源等照明设施出现损坏,应更换相同规格品牌的产品,如无相同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后,选用同等价值产品作为替换、维护材料质量合格率须达100%。

(八)养护档案

供应商须在养护期内完成每盏路灯的参数统计任务并提交统计报表(参数统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路灯位置、尺寸规格、功率、型号、灯源种类等)。建立养护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技术文件、路灯数量统计记录、常规巡检记录、设施保修抢修记录、亮灯率检查台账、设施完好率检查台账、定期检测记录、值班记录等。

(九)安全文明施工

应统一服装、持证挂牌上岗,施工现场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清。

(十)材料设备供应及品牌要求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同时附采购合同,已使用材料、设备的清单。

三、约定事项:

1.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10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中心,联系人:朱赛君,联系电话:151****8097,邮箱:****@qq.com。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实地勘查,全面综合考虑采购单位的各种实际情况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维修人员人工费及高空作业保险费,各种协调费用、日常高空作业车辆设备使用费、车辆保险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以及路灯设施设备巡查检修、日常维修和更换、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设施设备搬迁涉及的更换维修、陈旧老化的设施设备更换维修、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3.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

4.欢迎各单位对本次的询价提出宝贵的意见。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

2026年3月5日


**市2026年度**镇县乡道路灯养护项目--市场询价公告.docx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5
招标公告
启东市2026年度南阳镇县乡道路灯养护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