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本项目**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发改能源〔2010〕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镇铜城村牛腰坡社59号
2.2项目建设规模:一期建成2×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先后于2010年12月、2011年1月进入商业运营。
2.3采购范围: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尿素站至1、2号机组脱硝装置间**一条备用供氨管道,实现双母管道互为备用,供氨Φ89×4.5不锈钢管约430米、材质为316L,Φ45×3.5不锈钢管约700米、材质为304L,Φ20×3.5不锈钢管约1500米、材质304L,以及附属管件安装,采购内容包含管道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工期期限:工期39天,在机组检修期间分批实施,1号机组施工工期13天、2号机组施工工期2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7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体资质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GC2级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型压力管道安装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发票(一个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附最近一次的即可)等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管理部”(https://www.****.cn/fw/cxfw/xycx/)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国家相关平台的查询记录截图)
3.1.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其它要求:
3.3.1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3.3.2本次招标对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供应商登录”(新版)入口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进行注册或激活。
完成注册后,请于2026年3月10日23:59前(**时间)登录“数智化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数智化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4.2本次采购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3未按本公告4.1条规定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4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标服务
5.2本次采购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提交等流程须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需登录“数智化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服务中心”(新版平台)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并安装、登录,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
5.3响应方式、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5.4供应商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无法开启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5.5逾期递交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或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县**镇铜城村牛腰坡社5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33-****027 或0933-****030
电子邮件:****@126.com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单位名称:****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33-****027 或0933-****030
电子邮件:****@126.com
9.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纪委办公室(电话:0933-****010或0933-****016) 提出投诉
2026年 3月4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询比采购公告 |
| 1.1.3 |
采购项目名称 |
询比采购公告 |
| 1.1.4 |
项目建设地点 |
询比采购公告 |
| 1.1.5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采购 |
| 1.1.6 |
采购组织形式 |
采购人自行组织 |
| 1.1.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资格条件询比采购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采购人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 1.3.1 |
采购范围 |
询比采购公告 |
| 1.3.2 |
工期 |
询比采购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询比采购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 |
| 1.3.5 |
标段/标包划分 |
询比采购公告 |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询比采购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没有从合法途径获得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 |
| 1.10.1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采购文件“否决投标”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
| 1.12.4 |
偏离 |
重大偏差:不允许 细微偏差:允许 |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本采购文件的附件。 (2)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答疑以及往来通知、函件等。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3天(仅限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形式:通过“数智化平台”提交 |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数智化平台”发出 |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数智化平台”发出 |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总价合同 |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 3.2.4 |
最高采购限价 |
不设最高采购限价 |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自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无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3.5.2 |
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 |
证明材料: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年份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
| 3.5.3 |
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和时间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3.5.5 |
近年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3年(2023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响应文件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2)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后扫描,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能以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纸质版响应文件:不需要 |
| 4.1 |
响应文件加密 |
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电子响应文件上扫码签章,并加密上传 |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不退还 |
| 5.1 |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方式:“数智化平台”在线公开开启。 |
| 5.2 |
开响应文件程序 |
“数智化平台”集中解密 |
| 6.1.1 |
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或选取 |
| 6.3.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6.3.2 |
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1-3家,且标明顺序 |
| 7.1 |
预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 公示期限:3日 |
| 7.4.1 |
****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家 |
|
| 7.5.1 |
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 公示期限:3日 |
| 7.6 |
履约保证金 |
需要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推荐优先使用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提交。 其他要求:采用保函时,保函必须为无条件担保的见索即付保函,须与采购文件履约保函格式保持一致。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 |
是,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指发布公告、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定标、成交公示、发送成交通知书整个采购流程均通过“数智化平台”在线完成)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组织形式:采购组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资格审查方式: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资格预审:是指在响应前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采购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出规定。
(2)资格后审:是指在开启****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采购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一般包括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标段/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1.4.3 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1.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响应预备会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召开响应预备会3日前提出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响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分包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3 供应商拟选择的分包商应具备与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
1.11.4 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作及规模,且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2响应和偏离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响应文件超出可以偏离的范围和可以偏离的项数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2.4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下列偏离可视为细微偏差:
(1)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3.1.3款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3.1.4款规定的增值税税率错误,但对响应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和增值税税率修正后,最终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如有);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非关键性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重大偏差(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列偏离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
(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格、技术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6)响应文件对采购范围、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2.5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委托人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第1.10款(响应预备会)、第2.2款(采购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采购文件的修改)约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2当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第一章“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书”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书”为准;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数智化平台”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放,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截止时间。
2.2.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 澄清文件构成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截止时间。
2.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修改文件构成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响应保证金(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4)资格审查资料;
(5)响应报价;
(6)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7)响应方案(如采购人要求提供);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采购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所指的授权书。
3.1.3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响应报价3.2.1本采购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报价应为包含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特别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严格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响应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及报价说明,响应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包括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水、热力和天然气供应、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2.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响应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
(1)响应报价采用的币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报价时,应确保响应报价中每一分项报价的合理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不平衡项目报价进行合理调整。
(3)响应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及现场踏勘情况,复查“响应报价表”项目清单列项的完整性和适用性。如响应供应商对项目清单有疑问或异议的,可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澄清或修正。
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须在接到**响应有效期通知后的48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响应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的,或在48小时内未书面答复的(视同为拒绝**响应有效期),其响应失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响应保证金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的,接受响应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严禁以个****公司名义代汇)。
采用保函/保单形式的,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保函/保单格式办理。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了响应有效期,则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和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并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如供应商****事业单位的,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所合一的证照)等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证明材料和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应附证明材料和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 “供应商信誉情况的声明”应附国家相关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5.7 代理商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制造商的相关情况。
3.5.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响应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4 备选响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并注明“备选响应方案”。
3.6.5采购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响应方案,备选响应方案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方案应科学、合理、可行,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没有注明则以其响应方案中报价最高的方案为主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采购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数智化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盖章和(或)签字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纸质版响应文件和份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5 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7.6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7联合体参与采购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盖章和(或)签字。
4.响应4.1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数智化平台”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收并予以提示。
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将无法提交。
4.2.2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加密。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在“数智化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通知采购人;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并上传,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方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在线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线上参加。
5.2开启响应文件的程序采购人通过“数智化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集中解密,数智化平台”自动读取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并将其生成开标一览表,展示采购项目名称(含标段名称)、响应人名称、报价等其他内容。
5.3开启响应文件的异议供应商对开启响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制作记录。
6.评审6.1评审小组6.1.1 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的人数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曾因在采购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6.3.1评审小组应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候选供应商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候选供应商。
7.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确定成交供应商7.4.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4.2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小组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询比采购。
7.5成交通知和成交结果公示7.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供应商。
7.5.2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数智化平台”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告知其他供应商。
7.5.3《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7.5.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6履约保证金7.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
7.6.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签约合同价原则上以供应商响应报价为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评审方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了修正,且相应修正报价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确认的修正报价可作为签约合同价。
8.重新询比采购和不再询比采购8.1重新询比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比采购:
(1)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个的;
(2)响应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小组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或否决部分响应文件后因有效响应少于3个,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
8.2不再询比采购重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后,响应供应商仍少于3****小组评审后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
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小组成员的纪律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电话0931-****946,邮箱****@powerchina.cn。
9.5.2 采购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程序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4.1项规定的期限内。
9.5.3采购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一览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目标 |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 ****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通过“数智化平台”书面回复。
评审小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候选供应商公示
(招标编号: )
一、评审情况
****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已完成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预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候选供应商基本情况
1、候选供应商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 排序 |
候选供应商 |
响应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
2、候选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下表:
| 排序 |
候选供应商 |
资格能力响应情况 |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时间)共 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4.1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4.2 异议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已于 年 月 日完成了相关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供应商。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公示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反馈意见。
采购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你方所递交的****公司(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 )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请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条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履约保证金递交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
联系人: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递交的****公司(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的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候选供应商排序方法 |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 (1)响应报价低的响应供应商优先; (2)技术得分高的响应供应商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3款规定。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 |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性 |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备选响应方案(如有) |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外,响应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响应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内容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的权利义务 |
||
| 响应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以及填报要求和实质性要求 |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规定 |
||
| 偏差 |
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偏离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2款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满分100分,权重10% 技术部分:满分100分,权重40% 报价部分:满分100分,权重50% |
|
| 2.2.2 |
评审价的计算方式 |
当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增值税税率一致时,评审价采用含税价,评审价=修正报价 当响应报价为混合税率或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评审价采用不含税价,评审价=修正报价÷(1+报价税率) 修正报价=响应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增值税税率错误修正 |
|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 |
||
| 2.2.3 |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
|
评 分 细 则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技术部分(权重40%) |
||
| 1 |
改造方案 |
20 |
1.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关键细节明确,性能指标和设备选型优,得[16-20分]。 2.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关键细节明确,性能指标和设备选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15分]。 3.改造方案基本合理,性能指标和设备选型勉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10分]。 |
| 2 |
施工组织设计 |
20 |
1、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可行,技术措施充分保障施工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16-20分]。 2、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可行,技术措施基本保障施工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11-15分]。 3、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技术措施勉强保障施工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10分]。 |
| 3 |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主要人员 |
10 |
1.机构设置较为完善、合理,项目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同类型业绩较多且客户满意度高。得[8-10分]。 2.机构设置健全,项目主要负责人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同类型业绩,得[5-7分]。 3.机构设置一般,项目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一般,得[0-4分]。 |
| 4 |
质量管理 |
15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标明确,质量标准优于发包人要求,控制措施齐全且针对性强且能有效落实,得[12-15分]。 2.质量管理体系相对健全,目标明确,质量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控制措施基本齐全且能取得实效,得[7-11分]。 3.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基本要求,目标明确,质量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控制措施不够完善,得[0-6分]。 |
| 5 |
工期控制 |
15 |
1.编制完善的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各重要节点明确,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并制定控制措施,得[12-15分]。 2.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工期进度安排,各重要节点明确,对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制定控制措施,得[7-11分]。 3.项目进度计划、各重要节点不够明确,对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说明不清晰,得[0-6分]。 |
| 6 |
安全环保管理 |
10 |
1.管理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充足且有较好的管理经验,风险识别和评估准确,安全管控措施详尽、符合项目实际,且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得[8-10分]。 2.管理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合理,风险识别和评估基本准确,安全管控措施详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7分]。 3.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人员配备合理,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够准确,安全管控措施不够详尽、与项目实际不符合,可操作性不强。得[0-4分] |
| 7 |
绿色、低碳 |
5 |
1.制定了详尽的管控方案,可行性强。得[1-5分]。 2.未制定管控方案,或者方案不合理,无可行性不得分 |
| 8 |
新型技术应用 |
5 |
应用首创新技术、新工艺、新专利,根据经济性、可行性得[3-5分] 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根据经济性、可行性得得[1-2分] 未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不得分 |
| 小计 |
100 |
||
| 二 |
商务部分(权重10%) |
||
| 1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
10 |
1.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投标文件的组成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料,得[8-10分]。 2.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料,但提供的资料有缺项、漏项,得[5-7分]。 3.投标文件的组成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有较多的缺项、漏项,排版混乱,不够清晰。得[0-4分]。 |
| 2 |
业绩 |
30 |
满足招标公告业绩基本要求得18分,每增加一项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30分。 |
| 3 |
履约能力 |
40 |
1.人力**、技术力量、设施设备配备、资金等方面实力强,能很好地完成履约,得[32-40分]。 2.人力**、技术力量、设施设备配备、资金等方面实力较强,能完成履约,得[20-31分]。 3.人力**、技术力量、设施设备配备、资金等方面实力一般,能勉强完成履约,得[0-19分]。 |
| 4 |
偏离 |
20 |
无偏离得14分。正偏离每条加2分;负偏离,每条扣2分。 |
| 小计 |
100 |
||
| 三 |
报价部分(权重50%) |
||
| 1 |
评标价格 |
100 |
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含)以内的,每高1%扣0.5分; 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以上的,对10%(含)以内的部分每高1%扣0.5分,对10%以上的部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插值法计算。 |
| 小计 |
100 |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候选供应商顺序。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价和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价和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定否决投标的情形。
3.1.3 响应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或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除外);
(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即: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则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改正数字表示的数额。)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即:当报价表中某项目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则以该项标出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为准改正其“合价”。除非其“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则应以该项标出的“合价”为准改正和“数量”的乘积其“单价”。)
(5)响应报价应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当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与其响应报价表中的相应项目金额不吻合时,则以各响应报价表中的项目金额为准,改正其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前款规定的顺序依次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3.1.4 响应报价增值税税率错误修正
响应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金额有误或报价税率与响应供应商纳税人属性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按照响应报价的不含税金额和响应供应商的纳税人属性,修正投标总价,并就此修正向响应供应商发出澄清函,并要求响应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或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5 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3.2详细评审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对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进行分析,计算出各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价;根据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响应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响应供应商综合得分=A+B+C。
3.2.4 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 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遗漏或漏项的,其价格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评审小组就此向响应供应商发出澄清函,并要求响应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供应商不接受或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6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报价明细表》和《报价说明》,评审小组应详细审核《报价明细表》的价格组成。如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一致,且《报价明细表》的明细报价及分项内容均一致,同时响应供应商无法对报价一致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时,评审小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判断报价一致的响应供应商视为串通投标,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诱导响应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在澄清回复中对其响应文件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如报价等)进行修改。响应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审小组不得允许响应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小组的要求。
3.4评审结果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
3.4.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供应商名单。
发包方合同编号:
承包方合同编号:
****
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点: ** **
合同协议书
****(以下称“发包方” )与 (以下称“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及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承包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按照总价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
1、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a) 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b) 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c) 中标通知书
d) 合同协议书
e) 合同条款
f) 合同附件
g) 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h)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上列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有矛盾时,以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者为准。
2、 承诺
1) 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方和承包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3、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承包方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双方理赔完毕、发包方付清应付合同款项之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正本2份,副本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正本1份,副本3份。承包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 发包方(签章):中电建(**)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承包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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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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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王文涛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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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933-****027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省**市**县**镇铜城村牛腰坡社59号 |
地址: |
||
| 邮 编:7442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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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票 信息 |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
付款 信息 |
开户银行: |
| 账 号:270********00008881 |
账 号: |
||
| 税 号:916********02119XP |
税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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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省**市**县**镇铜城村牛腰坡社59号 |
地 址: |
||
| 联系电话:0933-****031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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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1、施工范围及工期本合同施工范围: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尿素站至1、2号机组脱硝装置间**一条备用供氨管道,实现双母管道互为备用,供氨Φ89×4.5不锈钢管约430米、材质为316L,Φ45×3.5不锈钢管约700米、材质为304L,Φ20×3.5不锈钢管约1500米、材质304L,以及附属管件安装,采购内容包含管道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单独成册)。
工期期限:工期39天,在机组检修期间分批实施,1号机组施工工期13天、2号机组施工工期2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合同金额2.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 元),详见价格表。
合同中包括人工费(含加班费)、材料费、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队伍转移费、税费、利润以及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各项应有费用,发包方将不再支付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2 本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变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还包含以下风险:
1)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 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3) 合同签订后材料涨价或人工费涨价的风险。
2.3 履约保证
2.3.1 履约保证金额缴纳
合同签订前,承包方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以电汇或保函的形式缴纳。
2.3.2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2.3.2.1 双方合同签订后,因承包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发包方有权全额扣除。
2.3.2.2因承包方原因影响到发包**常生产,造成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损失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在合同款中扣除。
2.3.2.3承包方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发包方设施、设备损坏,且拒不赔偿,发包方根据核损金额的1.5倍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2.4 因承包方责任给造成任何处罚 、安全事故等损失,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2.5 承包方出现合同违约行为,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包方应在15天内补足,入承包方逾期未能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2.3.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并通过验收,承包方可向发包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履约保证金申请并审核无误后,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于承包方。
3、结算及合同款支付
3.1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结算申请资料,双方办理最终工程结算,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资料后于14个工作日内审核确定最终结算金额。若发包方对竣工结算申请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方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资料,审核是时间顺延。
3.2 合同款的支付
3.2.1 本合同无预付款。
3.2.2 结算办理完成后,承包方开具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经发包方验明无误后,60日内一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若提供质量保函,60日内一次支付至设备总价款的100%)。
3.2.3 结算金额3%的现金或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待质量保证期满,发包方签署验收证明后予以退还(或自动解除),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3.2.4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建融信。3.3 重大违约时不付款
一旦承包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发包方遭受重大损失或致使本项目在造价、性能或工期上遭受严重不利影响,则发包方无义务向承包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款项(不包括属于到期应付而仅由于发包方原因未付的款项)。
3.4 依法扣留
****机关要求,则发包方有权自任何应付款中扣留相应的款项,发包方因此而向承包方少付款项不应构成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5 付款不等于接受
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任何款项,均不构成对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的接受,也不解除承包方与此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6 抵扣
当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发包方的违约金等任何款项到期未支付时,发包方可在随后向承包方进行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抵扣。
4、变更
4.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
3)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4.2 变更的指令
变更要以书面形式予以下发,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的数量而并非发包方指令的结果,则这类增减不需变更指令,发包方需要委托的项目,承包方不得以力量不足,工程量小,工艺复杂等原因拒绝接受且拖延施工,否则将根据对工程影响的大小给予扣除违约金。承包方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4.3 变更估价
4.3.1 变更估价的原则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 合理成本=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利润=直接工程费×6%,税金=(合理成本+利润)×13%
5) 每项变更(由同一种缺陷原因造成的分项工程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每份现场签证,引起的基本直接费增减额在1万元以上的仅调整超出1万元以上的部分,增减额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调整。
如:变更引起的总费用为A万元,当A大于1万元时,调整金额为A-1万元;当A小于等于1万元时,不做调整。
4.3.2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4.4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5、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及竣工验收5.1 质量保证
5.1.1承包方应为本合同的施工建立强有力的质保体系和质检系统,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此,承包方应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规与文件,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服从发包方质量管理要求。
5.1.2 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若发包方未提供施工方案工艺和质量标准,则参照国家标准,就高执行。
5.1.3 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如无因承包方责任引起的质量事故,发包方于14日内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5.1.4 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a)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
(b) 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安装工程为2年。
(c)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供热、供冷期。
(d)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l年。
5.2 安全目标
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
5.3 安全管理
5.3.1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负全面责任。
承包方应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规定数量的安全员,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2 承包方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全健康与文明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5.3.3 承包方应注意有权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付出合理的努力清理现场和工程不必要的障碍,以避免对这些人员造成伤害。
5.3.4 承包方应提供工程的围栏、照明、防护及看守,直至竣工和移交,以及提供因工程实施,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以及公众提供便利和保护所必需的任何临时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
5.3.5 承包方应随时接受发包方安检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
5.3.6 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施工作业不至于损害承包方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保障设备、设施等不受损害,承包方对由此引起的事件应负有全部责任。另外,承包方应保障发包方免于承担由承包方负责事项所导致的诉讼、行政处罚或一切索赔及违约金。
5.3.7 承包方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计在承包方。发包方应根据现有条件,尽力提供抢救方便,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8 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有事实依据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5.3.9 承包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
5.3.10 承包方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
5.4 文明生产
5.4.1遵守发包方的有关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清理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保持生产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结束后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方的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现场整洁,达到发包方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
5.4.2承包方的污水及污染物排放、垃圾外运及处理,****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由此引起的执法整改及处罚费用。
5.4.3承包方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5.4.4承包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的措施。
5.5 竣工验收
5.5.1承包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发包方依据合同签发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非承包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可相应顺延。
5.5.2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验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5.3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完成全部资料的移交,发包方于承包方提出申请后28日内参照电力****总站(电建质监[2005]57号文)印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和电力行业标准《****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的全面验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签发竣工验收证书。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工程移交发包方所有。
6、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6.1.1 审批承包方的组织机构及施工方案,向承包方就所承包项目的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进行交底,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6.1.2 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条件。
6.1.3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总协调,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承包方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6.1.4 按照本合同对承包方扣除违约金,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6.1.5 在承包方自检的基础上对承包方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1.6 参与处理与本合同范围有关的其它技术和经济问题。
6.1.7 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危及设备财产安全或发包方权益受损,需立即采取行动的,发包方将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的指令,承包方必须执行指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机状况。
6.1.8 及时纠正承包方的不正确行为,对承包方的各种违约行为进行扣除违约金。
6.2 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6.2.1 负责组建技术过硬、高素质的队伍进行施工。用于本项目的人员必须经发包方考试、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变更必须经发包方批准。
6.2.2 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6.2.3 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及时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为完成施工任务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劳务、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6.2.4 承包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承包方对于不是由他负责的永久工程的设计和技术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局部永久工程由承包方做施工图设计,则尽管有发包方的批准,承包方仍应对该永久工程负责。
6.2.5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使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预期要求。承包方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发包方就有关本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6.2.6 承包方应为包括进入现场在内的他所需的特殊和临时的道路通行权或任何桥梁的加固、更换承担全部费用和开支。承包方还应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为工程目的其自身所需的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承包方应免除发包方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发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6.2.7 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及其他设施。
6.2.8 承包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等相关费用;并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用工、不得拖欠工资,不得引起劳动合同纠纷。
6.2.9 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包方的规章制度,服务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尊重发包方管理人员,服从发包方管理,接受发包方对施工的检查指导、监督与扣除违约金。
6.2.10 承包方人员如存在行为不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者,发包方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应于发包方发出要求更换人员的书面指令后2天内完成人员的调整。无发包方的批准这些被撤换人员不得重新加入为发包方服务的行列。撤换行为不能影响工期。
7、分包与外购7.1承包方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工程分包出去。
7.2承包方不应在未得到发包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像对待其自己、其代理商、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7.3承包方保证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进场以前,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
7.4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发包方对该类产品的要求,发包方认为某种材料未能达到要求,承包方将不得在工程实施中使用该材料并将其按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8、违约责任8.1 除本合同已明确约定的以外,违约责任应适用本条规定。
8.2 在本合同期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3 除违反安规规定外,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指令(包括口头指令、书面指令),如承包方拒不执行,发包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合同执行期间,累计发生3次此类事件,发包方将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累计发生5次,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8.4 承包方应负担由于施工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8.5 如承包方施工进度缓慢,或者以合同约定不清楚要求发包方另行委托的,经发包方评估,预计无法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且总工期不可控,发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另行组织队伍对部分或全部尾工进行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方将按照110%从承包方的合同款中扣除。
8.6 如果不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承包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时,每延期一天,发包方有权处以承包方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
8.7 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的设施、设备损伤等情况,需要修复的由承包方支付修理费;如不能够修复的由承包方按照净值进行赔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8 施工结束后如果承包方未在发包方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承包方的所有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将承包方的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方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或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发包方将按照110%从承包方的合同款中扣除;若不足时,发包方可作价处理承包方的财产用以抵补,或由发包方依照法律从承包方处收回。
8.9 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支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承包方应该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发包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
8.10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8.11 若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每迟付1天应支付欠付款项0.1%的违约金。
8.12 本合同项下双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9、保险承包方必须为用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
10、税费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方承担。
11、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11.2 如果一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另一方将书面通知对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2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发出书面通知的一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这种中止,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责任方负担。如果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1.3 如果发包方行使中止权利,发包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承包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承包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11.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承包方和/或发包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11.5 如果发包方未向承包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持续达30日之久,则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如果发包方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支付上述款项,承包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的行为不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承包方也不应因此而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11.6 如果承包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致使发包方遭受严重损失或损害的,发包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承包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发包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11.7 如果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承包方不应得到任何付款。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赔偿因该提前终止而遭受的相应的直接损失。11.8 若11.6款所述的情况确实发生,发包方有权从承包方手中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发包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承包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承包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11.9 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进行分包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11.10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责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2、不可抗力
12.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2 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天以上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3.2 法院的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3.3 若本合同任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承诺,导致守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违约方应全额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仲裁、调解或其他法律程序中,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实际支付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律师费、鉴定费、翻译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差旅费以及其他与诉讼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13.4 在进行审理期间,除提交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继续履行。14、其他
14.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14.2 本合同签订后,由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正式开工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对双方的安全责任进一步予以明确。14.3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4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14.5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4.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第三方。14.7 承包方保障发包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发包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发包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14.8 如果由于承包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环境破坏,则承包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使发包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违约金或其他行政处罚,并使发包方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诉讼、赔偿请求、费用支出的影响。如果发包方所受的此类损失或损害完全是由于发包方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则承包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因此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则发包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使承包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违约金或其他行政处罚,并使承包方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诉讼、赔偿请求、费用支出的影响。14.9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式接收。14.10 本合同以中文编写,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编写,并以中文为准,合同双方工作语言为中文。15、价格表
投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价目名称 |
投标价格 |
税率 |
备注 |
| 材料费 |
见附表1 |
||
| 设计费 |
见附表3 |
||
| 安装费 |
见附表2 |
||
| 总计 |
¥: 元(大写: 元整) |
||
委托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单 位 公 章:
1、材料费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生产 厂家 |
| 1 |
|||||||
| 2 |
|||||||
| … |
|||||||
| 合 计 |
|||||||
2、安装费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建筑工程费(元) |
安装工程费(元) |
备注 |
|
| 装置性材料 |
安装费 |
||||||
| 1 |
|||||||
| 2 |
|||||||
| … |
|||||||
| 合 计 |
|||||||
3、设计费
| 序号 |
名 称 |
人工工日数 |
元/人工日 |
小计 |
备 注 |
| 1 |
包含调试费 |
||||
| 2 |
|||||
| … |
|||||
| 合 计 |
|||||
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技术文件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中电建****公司尿素系统中**备用管道及伴热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验收等内容,管道参数为温度范围 - 20℃~260℃、压力范围≤4.0MPa 的工况。
1.2管道安装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 20225)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文件的特殊要求。
1.3尿素介质具有腐蚀性(尤其是高温高浓度条件下),安装过程中需重点控制管道材质匹配性、焊接质量及密封性能,防止介质泄漏。
1.4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投标方制作、安装所有设备(含阀门)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和管道介质流向标识。
1.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等需具备相应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制造、安装许可资质。
1.6投标方资质要求:
1.6.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产品及附件应是成熟的、经过运行检验合格的产品。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试制性质的产品。
1.6.2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6.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1.6.4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5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1.6.6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较**全事故,近1年内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方需提供相关证明。)
1.6.7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1.6.8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6.9施工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工艺管道安装GC2)。设计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资质,供货单位提供的管道应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1.6.10具有近5年内(2020.****.01-2025.****.31)至少具有改造投运1年以上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业绩。
1.7投标方完成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压力管道、设备设计、安装、检验和使用等备案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办理使用证,与地方质监部门对本项目特种设备管理、质检及安全阶段性监检,负责本工程的备案、施工许可证(如需要)等办理取得(费用不单独计算)。
1.8本工程初步规划从尿素站铺设两路产品气管道到脱硝平台于计量模块汇通包括伴热疏水系统、保温伴热。
1.9根据动火作业管理要求在氨管道附近动火需要办理一级动火票,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能超过8小时。
2、技术要求
2.1、保温
2.1.1投标方保证所有隔热表面最大温度当环境<27℃时不超过50℃,当环境温度>27℃时表面最大温度保证不大于25℃加环境温度。
2.2系统伴热
2.2.1产生的氨气的管道采用蒸汽伴热,产品气温度不降至回凝温度,保证产品气管道不回凝结晶。产品气管道伴热必须全程伴热并敷设导热胶泥,伴热管为三路伴热管,伴热管材质要求为304不锈钢。采用导热胶泥,采用多点蒸汽及疏水方式。
2.2.2对产品气管道采用蒸汽伴热并敷设导热胶泥的方式防止产生管道堵塞现象
2.2.3伴热系统一方面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另一方面要考虑经济使用。水解反应器后的气氨输送管道合理保温,保证氨喷射系统前的温度不低于140℃。
2.3管道
2.3.1管道应符合中国电力行业标准的要求,或根据由招标方认可的其它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设计,包括所有管道、管件和管道支吊架。
2.4阀门
2.4.1阀门的设计、制造、试验及安装将采用国家最新的标准和相当的国际标准,并提交招标方确认。
2.4.2每台阀门均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压力试验,但不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对于截止阀、止回阀和球阀必须进行高压气体密封试验,不允许有明显可见的泄漏通过阀瓣、阀座与阀体接触面等处,并无结构上的损坏,
2.4.3所有阀门、仪表的材料不允许采用黄铜、紫铜、铜合金以及和氨反应的材料。系统所有垫片全部采用SUS316L不锈钢金属缠绕石墨垫(内圈不锈钢环加强型)。
2.4.4产品气接触的每个阀门、液位计接口均需安装伴热装置,并设置质量验收点,需经我方验收。
3、管材与管件要求
3.1高温高压(>1.6MPa,>260℃)的尿素熔融液或高浓度溶液管道,需采用316LX4.5 不锈钢严禁使用普通碳钢;
3.2高温高压(>1.6MPa,>260℃)的疏水管道进回水及伴热管需采用304LX4.5
管件(弯头、三通、法兰等)材质应与管材一致,不得采用异种材质焊接。
3.3外观与质量检验
3.3.1管材及管件表面应无裂纹、划痕、腐蚀斑点等缺陷,壁厚均匀,尺寸偏差符合标准;
3.3.2衬塑管道的衬层应光滑、无气泡、无脱落,衬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通常≥2mm);
3.3.3所有管材、管件需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材质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进口材料需提供商检证明。
4、管道预制要求
4.1、坡口加工
4.1.1焊接管道的坡口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常用 V 型坡口,角度 60°~70°,钝边 1~2mm,间隙 2~3mm;
4.1.2坡口加工可采用机械加工或磨光机打磨,不锈钢管道坡口打磨后需用丙酮清洗,去除油污及铁屑;
4.2预制组装
4.2.1管道预制应在专用平台上进行,避免管道变形;
4.2.2不锈钢管道预制时,平台应铺设橡胶板或木板,严禁与碳钢接触;
4.2.3预制管段的长度应考虑现场安装条件,预留调整余量,法兰连接的管段长度偏差≤5mm。
5、管道安装要求
5.1安装前准备
5.1.1管道安装前应核对管材、管件的规格、材质,确认与设计一致;
5.1.2检查管道支架、吊架的位置及安装质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5.1.3清除管道内部的杂物、油污,不锈钢管道需用洁净布擦拭,必要时用氮气吹扫。
5.2管道敷设
5.2.1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水平管道的坡度符合设计要求(通常为 0.002~0.005),坡向排放点;
5.2.2不锈钢管道与碳钢支架之间应加设橡胶垫或不锈钢垫板,防止电化学腐蚀;
5.2.3衬塑管道安装时不得受外力撞击,法兰连接时螺栓应均匀紧固,避免衬层受压变形。
5.3焊接要求
5.3.1不锈钢管道焊接应采用氩弧焊,焊丝选用与母材匹配的不锈钢焊丝(如 316L 焊丝);
5.3.2焊接环境温度低于 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 100~150℃;
5.3.3焊接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咬边深度≤0.5mm,长度≤焊缝长度的 10%;
5.3.4产品气管道焊接接头全部需进行RT检测。
6、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
6.1本次施工范围包括:
6.1.1提供全套完备的伴热系统给排水、伴热系统\管道、管件和管道支吊架等。
6.1.2投标方对本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程的完整性全面负责。
6.1.3产品气管道上所属阀门、产品气管道吹损、产品气管道排污阀门应采用进口品牌产品,全部由投标方负责供应。
6.1.4蒸汽系统、疏水系统所属阀门应采用国内优质。
6.1.5疏水系统回水必须连接到现有疏水箱内。
6.1.6伴热取汽必须在水解车间辅助蒸汽根据现场为主。
6.1.7现场所需的所有管材由投标方负责供应。
6.1.8在尿素产品气管道上设置完善的水冲洗、冲扫系统,消除尿素溶液结晶的影响,并保证检修的方便。
6.1.9产品气管道保温材料要求使用硅酸铝纤维毡,保温厚度80mm.表面温度<50度,保护层材料使用:保温用铝板\δ=0.75mm。
6.1.10蒸汽管道保温材料要求使用硅酸铝纤维毡,保温厚度40mm.表面温度<50度,保护层材料使用:保温用铝板\δ=0.75mm。
6.1.1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
6.1.12平台、扶梯、油漆
6.1.13凡涉及尿素溶液或含氨废水排泄的管沟均需密封布置,并设冲洗水。
6.1.14原尿素主管道安装长度大约430米(包括水解器至1号脱硝平台管道铺设、水解器至2号脱硝平台管道铺设),因结构或安装工艺等情况造成增加长度,投标方全部负责,不增加相关费用。
6.1.15水解器至1、2号脱硝平台产品气管道必须设计充足的膨胀弯。
6.1.16产品气管道铺设过程中预留不小于千分之二的坡度。
6.1.17产品气管道伴热取汽管道、回水管道长度大约700米。因结构或安装工艺等情况造成增加长度,投标方全部负责,不增加相关费用。
6.1.18产品气管道伴热取汽在减温减压装置后取汽。
6.1.19产品气管道吹扫取汽在减温减压装置后取汽。
6.1.20产品气管道铺设综合管架标高7.15米。综合管架至1、2号脱硝平台标高35米。
6.1.21产品气管道伴热需多点取汽伴热,取汽管道应设立隔离阀门。隔离阀门应安装在厂区零米。
6.1.22产品气管道伴热疏水系统于我厂原有产品气管道伴热系统工艺、安装保持一致。疏水系统为自动疏水。
7、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清单7.1对于招标方已经确认选择范围的分包部分,投标方必须在此范围内进行选择,其型号应为电力行业内使用业绩广泛的产品,否则请详细说明原因并推荐其他更好的分包商供招标方选择。对于招标方未提供选择范围的设备,投标方应提出至少三家品牌供招标方选择。
7.2 投标方选用的材料、设备需与招标方协商,并经招标方同意后采购供货。
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备注 |
| 一 |
工艺系统设备 |
|||||||
| 1 |
产品气管道 |
89X4.5 |
316L |
套 |
2 |
水解器至1、2号机脱硝平台 |
||
| 2 |
产品气伴热管道 |
Φ20×3.5 |
304L |
台 |
||||
| 3 |
伴热进回母管 |
Φ45×4.5 |
304L |
套 |
2 |
|||
| 4、 |
保温 |
厚度δ=40mm卷毯密度192kg/m3导热系数≤0.153W/(m.h)使用温度≤1000℃ |
批 |
硅酸铝,系统全部 |
||||
| 5 |
手动球阀 |
DN80 PN16 CF3M/316L/TFM |
套 |
8 |
美国博雷(BRAY)、德国盖米(GEMU)、德国固尔德(GULDE)。 |
三选一 |
||
| 6 |
手动球阀 |
DN25 PN16 CF3M/316L/TEK |
台 |
美国博雷(BRAY)、德国盖米(GEMU)、德国固尔德(GULDE) |
数量根据现场使用情况(产品气排污使用) |
|||
| 7 |
手动球阀 |
DN40 PN16 CF3M/316L/TFM |
台 |
美国博雷(BRAY)、德国盖米(GEMU)、德国固尔德(GULDE) |
数量根据现场使用情况(产品气管道吹损温度300) |
|||
| 8 |
截止阀 |
J41H-40PN2.5DN15 |
台 |
伴热疏水使用 |
||||
| 9 |
疏水阀 |
DN15 |
台 |
伴热疏水使用 |
||||
| 10 |
截止阀 |
J41H-40PN2.5DN40 |
台 |
伴热取汽管道使用 |
||||
| 11 |
截止阀 |
J41H-40PN2.5DN40 |
台 |
伴热进回母管隔离使用 |
||||
| 12 |
||||||||
1、2号机组利用C级检修期间实施改造项目。计划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2号机组脱硝区域汇口连接所有工作,完成并具备2号机组脱硝区域改造投运条件。脱硝SCR工作工期按20天控制。
2、1号机组利用C级检修期间实施改造项目。计划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3日完成2号机组脱硝区域汇口连接所有工作,完成并具备2号机组脱硝区域改造投运条件。脱硝SCR工作工期按20天控制。
3、尿素站至1、2号脱硝平台产品气管道铺设及伴热疏水系统、管道保温工作工期按45天控制。
9、施工人员需求表施工人员需求表
| 序号 |
职务/分工 |
人数 |
文化、技能、资质、经验要求 |
其他要求 |
兼职 |
| 1 |
项目经理 |
1 |
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同类工程业绩 |
否 |
|
| 2 |
安全员 |
50:1 |
持有安全员C证 |
否 |
|
| 3 |
特种作业人员 |
电气热工焊工等均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执业证书 |
|||
| ……… |
10、违约条款一览表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备注 |
| 一 |
习惯性违章 |
||
| 1 |
发生严重或重复发生习惯性违章 |
300~1000元 |
造成异常以上按相关规定处理,下同 |
| 2 |
进入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帽扣未扣牢 |
200~1000元/次 |
|
| 3 |
进入生产区域穿拖鞋或凉鞋等,不按规定着装 |
200元/次 |
|
| 4 |
高处作业随意抛掷杂物 |
500~2000元/次 |
|
| 5 |
登高作业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
200~2000元/次 |
情节严重或事故未遂考核5000/次 |
| 6 |
穿硬底鞋登高作业 |
200元/次 |
|
| 7 |
登高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梯子 |
200~1000元/次 |
|
| 8 |
使用梯子工作时无人扶持、监护或两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
200~1000元/次 |
|
| 9 |
使用电动工器具前未作安全检查 |
200~1000元/次 |
|
| 10 |
使用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 |
200~1000元/次 |
|
| 11 |
使用千斤顶加长手柄或超载 |
200元/次 |
|
| 12 |
起吊物件时无人监护或使用不合格起重工具 |
500~1000元/次 |
|
| 13 |
随意拉、接电源线或使用不合格接线板 |
200~1000元/次 |
|
| 14 |
在生产区域吸烟 |
2000元/次 |
|
| 17 |
因工作需要打开的孔、洞、盖板等未设临时围栏和警告牌且无人监护 |
200~1000元/次 |
|
| 18 |
酒后进行各类检修工作 |
500~2000元/次 |
|
| 19 |
因投标方责任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 |
赔偿投标方的直接损失,按损失程度处罚2000~50000元 |
|
| 20 |
投标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 |
500~2000元 |
|
| 二 |
安全目标管理 |
||
| 1 |
发生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损坏、机组降负荷以及其他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 |
500~50000元/次 |
|
| 2 |
由于采取措施不力、管理不善,造成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 |
500~10000元 |
|
| 3 |
由于采取措施不力、管理不善,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故障 |
500~1000元 |
|
| 4 |
特殊环境作业未制定书面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完善 |
500元/次 |
|
| 5 |
生产整改措施,监督不力,落实不好,每项次 |
200~1000元/次元 |
|
| 6 |
安全大检查整改计划措施不落实每项次(无整改计划加倍考核) |
200~1000元/次元 |
|
| 7 |
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当天未及时组织分析会写出分析报告 |
200元/次元 |
|
| 三 |
工作票违章 |
||
| 1 |
无票工作或未办妥工作票手续擅自开工 |
500~5000元/次 |
|
| 2 |
工作负责人指派他人代办工作票手续 |
200~500元/次 |
|
| 3 |
工作负责人到检修现场未向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
200~500元/次 |
|
| 4 |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超时未办理**手续 |
200元/次 |
|
| 5 |
工作负责人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 |
200元/次 |
|
| 6 |
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更改安措 |
200~1000元/次 |
|
| 7 |
工作负责人工作时未带工作票 |
200元/次 |
|
| 8 |
违反工作票的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
200~500元/次 |
|
| 9 |
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工作票 |
500~5000元/次 |
组织管理考核细则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备注 |
| 1 |
需专业资质的作业项目,投标方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 |
1000元/人次 |
一经发现,立即停工 |
| 2 |
投标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未实际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工作人员。 |
500/人/天 |
|
| 3 |
投标方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招标方要求参加的生产调度会、专业会、事故调查会。 |
200~500元/次 |
|
| 5 |
投标方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异常 |
200~1000元/次 |
|
| 6 |
投标方按要求报送招标方要求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记录报表等 |
200~1000元/次 |
|
| 7 |
投标方未及时按照要求恢复现场设施发生缺失。 |
200~2000元/次 |
| 阀门清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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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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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
(标段名称)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如有)
四、响应报价
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服务方案(如有)
八、其它资料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响应保证金(如有);
(4)响应报价;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如有);
(8)........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我方在评****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10.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采购相关的所有信息。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主要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专业: 级别: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专业: 级别: |
|||
| 2 |
服务期限 |
天数: 日历天 |
||
| 3 |
缺陷责任期 |
…… |
||
| 4 |
服务质量标准 |
|||
| 5 |
安全目标 |
…… |
||
| 6 |
节能环保目标 |
…… |
||
| …… |
…… |
…… |
……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2联合体成员负责: ;
4.3其他约定事宜: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若本项目未成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有合同约束力。
7.联合体各成员应就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以及联合体成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联合体成员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保密。
8.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删除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请 仲裁。
(提示:一般情况下不得选择偏远城市仲裁机构作为争议管辖机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司法**优势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附,则为无效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其签名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响应保证金
(注:适用于现金保证金形式)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编号: )的响应,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我方承诺所交纳****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其他: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公司承担。
我方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我方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响应保证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 附:响应保证金付款凭证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保函
(注:****银行保函、保单形式)
受益人: (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 (供应商名称,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编号: 的响应而向受益人提交的见索即付保函。
(担保机构名称,机构地址) (以下简称“我方”)承诺,在供应商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我方承担保证责任。在收到受益人签署的声明供应商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不****人大写人民币金额为 元(小写: 元):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未能或拒绝按成交通知书之规定签订合同;
3、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未能或拒绝按照采购文件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
4、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成交。
本保函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24:00止。
担保人名称(担保机构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保函退还方式
| 供应商全称 |
(盖单位章) |
| 项目名称 |
|
| 标段名称 |
|
| 采购编号 |
|
| 保证金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收件地址 |
|
| 邮编 |
注:
1、本表格由供应商负责填写,与保函一起提交。
2、本表格作为采购人退还保函的依据,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章(或财务专用章)。
3.若因供应商填写不完全、不清晰,或者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保函退还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尿素站主管道建设项目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价目名称 |
投标价格 |
税率 |
备注 |
| 材料费 |
见附表1 |
||
| 设计费 |
见附表3 |
||
| 安装费 |
见附表2 |
||
| 总计 |
¥: 元(大写: 元整) |
||
委托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单 位 公 章:
1、材料费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生产 厂家 |
| 1 |
|||||||
| 2 |
|||||||
| … |
|||||||
| 合 计 |
|||||||
2、安装费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建筑工程费(元) |
安装工程费(元) |
备注 |
|
| 装置性材料 |
安装费 |
||||||
| 1 |
|||||||
| 2 |
|||||||
| … |
|||||||
| 合 计 |
|||||||
3、设计费
| 序号 |
名 称 |
人工工日数 |
元/人工日 |
小计 |
备 注 |
| 1 |
包含调试费 |
||||
| 2 |
|||||
| … |
|||||
| 合 计 |
|||||
报价说明
1)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2) 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总价中包含设计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税费和管理费等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各种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并不受市场成本或政策性上调等因素影响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各种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并不受市场成本或政策性上调等因素影响。
3) 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改造工程的设计、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试验及试运所需的各项费用,还应至少合同条件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于计划调整(赶工或工期**)而增加的费用以及响应人认为完成本合同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表的其他项目中。
4) 响应人可进行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可现场索要相关设计资料,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设备、系统的相关费用,并计入总价。
5) 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物价及人工费上涨因素,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对合同价款做任何调整,响应人不得以物价及人工费上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6) 本改造项目在机组停运时择机实施,响应人报价时充分考虑。
7) 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到为满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入厂所有人员安全教育不少于3天(按照3天考虑)。
8) ****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单位必须注册中国电建承包商管理系统(https://bid.****.cn/Contractor),注册平台费用2000元/年(不予退还),已注册单位可正常开展业务,此项目费用响应人充分考虑。
委托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单 位 公 章:
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一.商务部分 |
|||
| 1 |
|||
| 2 |
|||
| 3 |
|||
| …… |
|||
| 二.技术部分 |
|||
| 1 |
|||
| 2 |
|||
| 3 |
|||
| …… |
|||
注:
1.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偏离的原因及撤回偏离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2.供应商保证并承诺: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已经填写在此表中。没有填写的,不管供应商是否在响应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认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对于响应的内容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负偏离,处理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响应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以框图方式表示。 |
| 开户银行 |
名称: |
|
| 地址: |
||
| 银行账户: |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 传真: |
电传: |
|
注: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银行的相关证明材料。
(表2)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平均值 |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 |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 2.总资产报酬 |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
% |
||||
| 5、流动比率 |
% |
||||
| 6、速动比率 |
% |
||||
| …… |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需附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
||||
| 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有) |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
||||
| 资信等级(如有) |
提供资信评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 |
||||
| 银行资信(如有) |
提****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 项目名称 |
项目1 |
项目2 |
项目3 |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工期 |
||||
| 合同内容 |
||||
| 质量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后附证明材料顺序需与本表严格对应,如表格与证明材料不符,以实际证明文件为准。证明材料缺失不计入业绩数量。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 项目名称 |
项目1 |
项目2 |
项目3 |
项目4 |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工期 |
|||||
| 合同内容 |
|||||
| 质量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应包括正在实施、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履约或已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 序号 |
诉讼及仲裁内容 |
诉讼及仲裁中的地位 |
缘由 |
结果 |
备注 |
| 一 |
诉讼事项 |
||||
| 二 |
仲裁事项 |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每一案件的年份、委托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或填写每一次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本表,否则,一经采购人查实、其他供应商或者利害关系人质疑或投诉后查实,将视为虚假响应,并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3.供应商如无所列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填写“无”即可,如栏内未填写任何内容,评审小组将有权认为供应商具有所列情况,但未提供详细的资料。
供应商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针对 (项目名称、标段) (采购编号: )进行响应。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我公司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我公司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公司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我公司申明,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 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官方网站截图等。
一、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对采购项目的理解
三、工作方案
1.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现场服务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2. 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3.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 安全管理措施
5. 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措施
6. 成本控制措施
7. 主要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如有)
8. 拟分包工作内容
9.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附件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序号 |
本项目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或职业资格证书 |
类似工作经验年限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获奖情况: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类似工程管理或经验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说明在岗情况 (项目经理填写)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注:须提供该项目业主提供的到期可撤离的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
||||||||
注: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7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主要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如有)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制造商 |
购置年份 |
进场时间 |
备注 |
附件3:拟分包工作内容
| 序号 |
拟分包的工作内容 |
规模 |
所需资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