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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函》(京规自函〔2023〕2194号)的规定,现将报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的 ******非机动车棚项目 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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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更新类3.自有用地范围内,增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设施。 |
| ******非机动车棚项目 |
| **区北臧村镇华佗路57号 |
| 建设项目包括非机动车棚两个,非机动车棚1建筑面积452.4平方米,高2.732米,单层结构。非机动车棚2建筑面积108平方米,高2.732米,单层结构。建设用地面积总计560.4平方米。 |
| 560.4 |
| 2.732 |
| 1 |
******委员会**分局
2026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