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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市2023-2025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环**二路(虞山桥至建干路)、奇峰路及沿线区域】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28日
四、更正内容:
1、本招标项目批文名称、文号为:市发改管〔2023)48号。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更正为“**市2023-2025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环**二路(虞山桥至建干路)、奇峰路及沿线区域】施工监理”。
3、本项目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原为“3495.36万元”,更正为: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555.91万元。
4、本项目出资比例原为“财政资金:2446.752万元,其他:1048.608万元”,现更正为:财政资金:2489.137万元,其他:1066.773万元。
5、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监理服务周期原为“270日历天”,现更正为:监理服务周期:1000日历天。
6、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原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2%计取”,现更正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2%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以本次更正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3月5日附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doc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市2023-2025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环**二路(虞山桥至建干.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