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炎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钙钛矿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审批
湖南-常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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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0MAE9A4GG9H冯凡
******省常****开发区
常****开发区渐安路以西、塔铁路以北,**旭****公司厂房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钙钛矿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25-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
经度:111.613889 纬度: 29.126667****环境局
2025-10-24
常环建〔2025〕66号****0700MAE9A4GG9H001X
2025-11-146000
140.6****
****0700MAE9A4GG9H**博联****公司
****0700MA7ALUTU54****集团****公司
914********86521XK2025-12-10
2025-12-152026-01-15
2026-01-292026-03-04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9e2nmB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能力导致环境风险防范弱化或降低的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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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4683.7 0 0 0 14683.7 14683.7
0 0.587 0 0 0 0.587 0.587
0 0.0006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525 0 0 0 0.525 0.525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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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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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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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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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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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各工序产生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①项目缓冲层1磁控溅射废气、激光刻划P1废气经各自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涂布液配制废气、涂布退火废气、丝网印刷退火废气、合片层压废气经密闭、负压的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缓冲层2原子沉积废气、保护层原子沉积废气分别经“燃烧+水洗涤”处理后,与蒸镀废气、激光刻划P2、激光刻划P3、电极层磁控溅射废气、激光刻划P4、激光刻划P5经各自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危废暂存间22m高排气筒 (DA004)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严格执行工艺操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强化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净化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外逸。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刻划P1后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车间排放口要求后,与经沉淀处理后的玻璃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的原子沉积废气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汇****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外排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中较严标准限值。 (三)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定期交法定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处理全过程进行防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组件生产车间(含废水处理池)、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场所的分区防渗措施。按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并落实厂区和周边区域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特别是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并定期检查所有涉污场地防渗的可靠性,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环保负责人,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防风险事故发生;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做好各类原辅材料消耗量、固废产生量、废水排放量、污染物监测、设备运行等台账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项目应严格落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应急预案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相关要求。已按批复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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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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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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