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97082 | 建设单位法人:杨兵 |
| 晏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园区A区 |
| 凉山**大河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6425,101.61392 纬度: 27.73493,27.662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3 |
| 凉环建审〔2025〕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44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970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鑫业****公司 |
| ****0100MA69JBP172 | 验收监测单位:**省瑜仁嘉****公司 |
| ****0107MA61WKDJ6F | 竣工时间:2026-01-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hdsc.****.cn/site/657/2026-02-02/7dcc2b****914d7882a3a7b7ce38823f.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白草坡220kV升压站220kV间隔完善工程 在白草坡220kV升压站现有围墙内完善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待建大河光伏220kV升压站),拟完善间隔的土建及一次设备的安装均已在“凉山**白草坡光伏发电项目”中建设完成,本次仅对其进行二次设备的完善,不涉及土建施工。 (二)大河光伏升压站~白草坡光伏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 (1)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大河光伏220kV升压站220kV侧进出线构架,止于白草坡220kV升压站220kV侧进出线构架,**架空线路约10km,**杆塔26基(均为单回塔)。其中约9.92km按单回架设,导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约0.08km按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架设,利用“凉山**大河风电至小高山220千伏线路π入白草坡光伏线路工程”**的1基双回塔进行挂线,本项目不涉及**双回塔,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排列(和“凉山**大河风电至小高山220千伏线路π入白草坡光伏线路工程”导线保持逆相序)。导线型号均为2×JL3/G1A-400/50型钢芯铝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 (2)通信工程 采用2根48芯OPGW-120复合光缆,长度约为2×10km。 | 实际建设情况:(一)白草坡220kV升压站220kV间隔完善工程 在青草坡220kV升压站(白草坡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青草坡220kV升压站)现有围墙内完善了1个220kV出线间隔(至格姆220kV变电站,大河光伏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格姆220kV变电站),主要为完善出线间隔的二次接线,不涉及土建施工。 (二)大河光伏升压站~白草坡光伏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 (1)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格姆220kV变电站(大河光伏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格姆220kV变电站)220kV侧进出线构架,止于青草坡220kV升压站(白草坡220kV升压站运行名为青草坡220kV升压站)220kV侧进出线构架,运行名为220kV格青线,**架空线路9.606km,**杆塔22基(均为单回塔)。其中9.546km按单回架设,导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0.06km和220kV井青线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该双回塔已由“凉山**大河风电至小高山220千伏线路π入白草坡光伏线路工程”修建完成)。导线型号均为2×JL3/G1A-400/50型钢芯铝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 (2)通信工程 采用2根48芯OPGW-120复合光缆,长度为2×9.606km。 |
| **线路路径优化微调,长度减少0.0.394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准备→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准备→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投入运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建设,建立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 2、严格按照输变电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要求。 3、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减缓施工对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工程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设置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 4、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施工临时占地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等。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土石方的平衡和综合利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5、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 6、落实并优化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只在表面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水蒸发损耗,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跨越河流处应采取一档跨越,采用无人机放线架设,不在水中施工和立塔,严禁将施工垃圾倒入河流中。 7、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在各个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夯实后进行植被恢复。 8、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应严格控制机械操作时间,加强车辆管理,文明施工。 9、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10、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已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了工程环保资金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建设,建立了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 2、已落实。本项目已严格按照输变电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已严格落实了控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监测,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要求。 3、已落实。已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减缓了施工对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工程已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施工场地四周进行了拦挡围护,设置了警示牌。施工期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道路、牵张场等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出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的现象,施工期未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4、已落实。已严格落实了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施工临时占地未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已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做好施工土石方的平衡和综合利用,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 5、已落实。已落实并优化了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已采取了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 6、已落实。已落实并优化了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只在表面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水均已蒸发损耗,未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均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未外排。本项目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跨越河流处已采取一档跨越,采用了无人机放线架设,未在水中施工和立塔,未将施工垃圾倒入河流中。 7、已落实。已落实并优化了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均已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均已在各个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夯实后进行了植被恢复。 8、已落实。已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了各项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已严格控制机械操作时间,加强了车辆管理,落实了文明施工。 9、已落实。已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在施工结束后已立即进行了整治,已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10、已落实。已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制定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了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报告表要求加强环保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台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按报告表要求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已认真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已按报告表要求加强了环保管理,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了管理台账,加强了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已按报告表要求开展竣工验收监测,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走访调查,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调试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环境诉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 不排放 | 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只在表面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水蒸发损耗,未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未外排。 | / |
| 1 | 施工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经现场调查施工期采取了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影响。(2)经 现场调查,施工废弃物已及时进行了清运,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影响。 | / |
| 1 | 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 (1)经现场调查和走访周边居民,本项目线路施工不存在夜间施工现象。(2)经现场调查和查阅施工目志,已尽可能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了施工机其的维护。 | / | |
| 2 | 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1)已合理选择了线路路径,不涉及集中居民点。 (2)已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 验收阶段已对线路沿线的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在各个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夯实后进行植被恢复。 | 已落实。已落实并优化了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均已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均已在各个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夯实后进行了植被恢复。 |
| 1 |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 已落实。已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在施工结束后已立即进行了整治,已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
| 1 | 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已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管控。制定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了环境安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