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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48002w | 建设单位法人:裴习军 |
| 裴习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镇 |
| 年产120****搅拌站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212222 纬度: 33.118056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 利环表〔202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48002w001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0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4800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48002w | 验收监测单位:**鑫成****公司 |
| ****0702MA9N6WU05Q | 竣工时间:2025-04-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6hDXug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20万吨沥青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万吨沥青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骨料预处理-沥青预处理-混合搅拌-出料 | 实际建设情况:骨料预处理-沥青预处理-混合搅拌-出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分别设置项目区雨水、污水排放管网。设置足够容量的三级沉淀池,项目运营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在项目区内合理设置导流槽,运营期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污水经导流槽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不得外排。 2.废气:合理布置项目区生产设备,要求所有原辅材料均在密闭仓库内存放,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于库房内安装雾化喷淋喷雾装置进行除尘。骨料上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骨料烘干、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加热、搅拌、出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电捕焦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需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设备处理达标后导至高空排放;对物料输送带进行全密闭,并于接口处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为减少运营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污染,须在厂区大门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未经冲洗不得进出厂区;厂区内生产、****停车场地全部硬化;加强车间密闭、在项目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 3.噪声:应采取合理项目区平面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购置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等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确保不影响项目周边居民区及办公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4.固废:运营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运营期固废的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尽可能实现**化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沉淀池泥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分类收集并**化利用,留存记录备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焦油沉渣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要求在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留存转移记录备查。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院内雨水管网排至市周边小河流,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其中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骨料石子经装载机铲起投入冷料料斗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骨料筛分、搅拌等工序会产生粉尘经收集后由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柴油燃烧器提供热源,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一套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布袋除尘器(TA002)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沥青搅拌、卸料烟气导入烘干系统后,和烘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3.噪声:配备低噪声、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对配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废废导热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淀泥,经过自然晾干后,袋装,外售作为路基材料。项目在筛分、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布袋除尘器过滤收集的粉尘经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废气变动:沥青加热、搅拌、出料等含有沥青烟的废气是通过骨料烘干工序柴油燃烧器燃烧处理,并与烘干废气混合,取消了电捕焦油器,废气通过切换阀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或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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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498 | 0 | 0 | 0 | 1.498 | 1.498 | / |
| 0 | 0.101 | 0 | 0 | 0 | 0.101 | 0.101 | / |
| 1 | 布袋除尘器(TA001)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骨料石子经装载机铲起投入冷料料斗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本项目装载投料粉尘处理设施出口DA001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9mg/m3、2.5mg/m3、2.3mg/m3、2.9mg/m3、2.6mg/m3、2.7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35kg/h、0.031kg/h、0.029kg/h、0.036kg/h、0.032kg/h、0.033kg/h,装载投料粉尘处理设施出口DA001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TA003)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骨料筛分、搅拌等工序会产生粉尘经收集后由一台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沥青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8mg/m3、3.5mg/m3、3.3mg/m3、3.6mg/m3、3.1mg/m3、3.4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213kg/h、0.266kg/h、0.252kg/h、0.274kg/h、0.238kg/h、0.260kg/h,沥青搅拌粉尘处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布袋除尘器(T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柴油燃烧器提供热源,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一套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布袋除尘器(TA002)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m3、2.2mg/m3、1.6mg/m3、2.1mg/m3、1.8mg/m3、2.0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3mg/m3、31mg/m3、32mg/m3、30mg/m3、31mg/m3、30mg/m3,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沥青搅拌、卸料烟气导入烘干系统后,和烘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沥青卸料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沥青烟的排放浓度分别为6.4mg/m3、5.7mg/m3、6.8mg/m3、7.3mg/m3、6.5mg/m3、6.9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69kg/h、0.062kg/h、0.075kg/h、0.080kg/h、0.071kg/h、0.076kg/h;沥青卸料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沥青卸料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80mg/m3、1.86mg/m3、1.93mg/m3、1.69mg/m3、1.75mg/m3、1.8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19kg/h、0.020kg/h、0.021kg/h、0.018kg/h、0.019kg/h、0.020kg/h;沥青卸料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配备低噪声、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对配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在2025年06月24日至06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北厂界昼间检测结果为53-56dB(A),两日厂界噪声昼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注:西厂界为共用墙,不具备检测条件) |
| 1 | 运营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运营期固废的管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尽可能实现**化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沉淀池泥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分类收集并**化利用,留存记录备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焦油沉渣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要求在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留存转移记录备查。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废废导热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淀泥,经过自然晾干后,袋装,外售作为路基材料。项目在筛分、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布袋除尘器过滤收集的粉尘经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文件要求,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定期演练,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2023年5月23日,完成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341623-2023-04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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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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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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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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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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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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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