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步区崔寨片区42街区A-1-1地块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特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与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起步区崔寨片区42街区A-1-1地块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崔寨片区,会展南路以南,黄河大道以西。建设地点不属于冻结区域。
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5.69万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为1.5-1.8,地下容积率小于等于1.0,总建筑面积约15.9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9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叠拼、洋房、小高层住宅产品。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120000万元,自有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规定,项目单位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评价工作内容:搜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分析项目,确定各单项风险分析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的编制。
分析报告书主要章节:编制依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风险评估结论。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的了解。
2、对项目实施的意见。
4、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影响等的意见。
5、对项目建设程序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情况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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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