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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55556D | 建设单位法人:LEY JOACHIM |
| 任丽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新浜镇**路168号1、2、3、4号厂房 |
| **** 扩建项目(第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2-C3462-风机、风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新浜镇**路168号1、2、3、4号厂房 |
| 经度:121.07956 纬度: 30.9483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9 |
| 松环保许管〔2024〕1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700 |
| 260 | 运营单位名称:****扩建项目 |
| 913********75555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7MA1J42RPXA | 验收监测单位:**智****公司 |
| ****0120MA7H3BLA7J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2025-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6 |
| 2026-0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8B7B31F04024E879E391F55731E92D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生产各类风机40.65万台、电梯马达0.0789万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各类风机96.65万台、电梯马达0.61万台、各类风机组件5.51万台。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生产各类风机40.65万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各类风机96.65万台、各类风机组件5.51万台。一期已验收外售的AC风机、定子、转子、ER风机及90%总产能EC风机;本次二期验收外售的10%总产能EC风机,即EC风机3万台 |
| 因市场变化,取消电梯马达产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浸漆 ,喷漆,流平,烘干,灌胶,喷砂,机加工等 | 实际建设情况:浸漆 ,喷漆,流平,烘干,灌胶,喷砂,机加工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实验室盐雾测****处理站处理,清洗拖地机抹布废水和售后超声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LAS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6661.2吨/年。应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RTO 装置处理,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晾干废气、打胶废气、灌胶废气、灌胶烘干废气、涂胶废气、贴磁废气、洗枪废气、焊锡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RTO 装置处理,浸漆废气、滴漆废气、浸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RTO装置处理,一并通过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浸漆打磨废气、喷砂废气、铣内孔废气、磨床打磨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排放的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正丁醇、异丙醇、MDI、乙酸酯类、甲基丙烯酸、酚类、锡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及附录A 排放限值,乙苯、苯乙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排放限值。AC烘干房、电梯马达烘干房、AC 清洗机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须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表1排放限值。项目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机加工车间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激光打印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锡及其化合物、酚类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 限值,苯乙烯、乙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丙烯酸、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 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限值。根据《2023 年**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1.2772吨/年,申请削减替代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2.554 吨/年;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0.557 吨/年,申请削减替代总量指标氮氧化物1.114 吨/年,削****集团****公司、******公司等,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应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其中漆渣、废化学品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油雾过滤材料、废含油抹布、废洗枪水/清洗剂、废过滤棉、废树脂、废过滤器、废过滤材料、废蓄热材料、蒸发浓缩液、污泥、废沸石转轮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联单转移制度,协议应送我局备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运行期间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重新备案。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行雨、污水分流。****实验室盐雾测****处理站处理,清洗拖地机抹布废水和售后超声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根据验收监测,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LAS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不超过6661.2吨/年。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RTO 装置处理,流平废气、烘干废气、晾干废气、打胶废气、灌胶废气、灌胶烘干废气、涂胶废气、贴磁废气、散热膏挥发废气、洗枪废气、焊锡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RTO 装置处理,浸漆废气、滴漆废气、浸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RTO装置处理,一并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喷砂废气、铣内孔废气、磨床打磨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各排气筒排放的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正丁醇、异丙醇、MDI、乙酸酯类、甲基丙烯酸、酚类、锡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乙苯、苯乙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臭气浓度达标排放。AC烘干房、AC 清洗机、备用烘干房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标排放。企业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机加工车间产生的油雾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激光打印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根据验收监测,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锡及其化合物、酚类、苯乙烯、乙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丙烯酸、臭气浓度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排放。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不会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企业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废暂存间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联单转移制度,****环境局备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企业已加强对现有防渗措施的维护管理,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生产设备安置厂房、危险化学品仓储等均利用现有设施,因此可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进一步加强了风险防范措施,具体为:考虑到扩大了厂区面积,企业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容积变大,企业废水收容措施为少量泄漏采用地沟、紧急收集桶收集,大量泄漏及火灾事故下,事故厂房各个出口均加设吸水膨胀袋,室内消防废水则直接截留在厂房内不外溢;关闭厂区雨水总排口用泵将溢流至雨水总排的事故废水泵入围堵厂房内暂存,等待后续处理。后续事****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工艺为减压蒸馏,可以去除水分,得到浓缩废液,工艺可行。 已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02-310227-2024-255-L。落实以上措施后,企业发生火灾事故风险可控。企业已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
| 取消电梯马达生产相关废气,补充散热膏挥发废气,转移部分AC风机、风筒和EC转子到2#喷漆房及配套烘干房内开展喷漆、流**烘干作业。EC定子生产过程中,散热膏除了对电子元器件有散热的作用之外,还有防尘、防震、防腐蚀等作用,可以保护电子设备,是必需原材料,因此本次补充完善。4号厂房焊接叶轮生产区的焊接废气仍接入DA001废气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将根据《报告书》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完善监测计划;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更新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4437 | 0 | 2.4437 | 0 | 0 | 2.444 | 0 | |
| 9.5305 | 0 | 9.5305 | 0 | 0 | 9.53 | 0 | |
| 1.085 | 0 | 1.085 | 0 | 0 | 1.085 | 0 | |
| 0.1635 | 0 | 0.1635 | 0 | 0 | 0.164 | 0 | |
| 1.6715 | 0 | 1.6715 | 0 | 0 | 1.671 | 0 | |
| ****0000 | 0 | ****0000 | 0 | 0 | ****0000 | 0 | / |
| 0.2032 | 0.008 | 0.2112 | 0 | 0 | 0.211 | 0.008 | / |
| 0.8843 | 0.0317 | 0.916 | 0 | 0 | 0.916 | 0.032 | / |
| 0.9043 | 0.0096 | 0.9139 | 0 | 0 | 0.914 | 0.01 | / |
| 3.1859 | 0.0542 | 3.2401 | 0 | 0 | 3.24 | 0.054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按照要求实施 | 一期验收已监测,本次无变动 |
| 1 | 沸石转轮+RTO,除尘,低氮燃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 | 按照要求实施 | 出口监测2天 |
| 1 | 选购低噪声先进设备,机加工设备都置于室内,空压机设置在独立机房内;废气处理风机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合理布局,设备运行过程中避免设备空开、空转现象,重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按照要求实施 | 2天,昼夜各一次 |
| 1 | 项目厂区防渗工程污染防治区划分为简单防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1#厂房,3#厂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列为简单防渗区,2#厂房、4#厂房、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清洗水沉淀池、清洗废水蓄水池、机加工车间清洗废水收集桶存放处列为一般防渗区,不涉及重点防渗区。 具体措施如下: (1)2#厂房、4#厂房、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清洗水沉淀池、清洗废水蓄水池、机加工车间清洗废水收集桶存放处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渗,设计防渗系数≤10-7cm/s;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水灰比0.50;地面抗渗混凝土的抗渗等级P8,厚度150mm;抗渗混凝土地面设置缩缝和变形缝,接缝处等细部构造做防渗处理。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开展2#厂房、4#厂房、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喷淋塔等污染场地土壤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污染物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由业主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 同时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 按照环评要求实施,对位于化学品仓库附近点位一期项目验收期间开展了监测,2天,每天2次 |
| 1 |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其中漆渣、废化学品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油雾过滤材料、废含油抹布、废洗枪水/清洗剂、废过滤棉、废树脂、废过滤器、废过滤材料、废蓄热材料、蒸发浓缩液、污泥、废沸石转轮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联单转移制度,协议应送我局备案。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靠近北侧厂界处,面积约87m2,最大储存能力为25t。采用防渗地坪并设有托盘,防止液体危废泄漏漫流。设计上采用耐腐蚀硬化混凝土地面和安全照明设施;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用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应急防护设施,同时设置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消防设施;用于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设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采取防泄漏、防渗、防淋、防风、防火等措施。 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做好危废产生及贮存记录,并正确粘贴标签,定期对危废贮存设施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危废转移登记相关手续。 采取上述措施建设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能够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和识别标志。 设置有三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金属屑):位于4号厂房北部(危险废物暂存间西侧),面积约34m2,最大储存能力为10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报废品):位于3号厂房内南侧,面积约39.78m2,最大储存能力为100t,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 (其他):位于2号和3号厂房之间的西侧位置,面积约23.78m2,最大储存能力为100t。 生活垃圾根据厂区的布置定点收集,由环卫定时统一清运,不影响厂区及周边环境。 所有固体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 1 | 无 | / |
| 1 |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运行期间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重新备案。 | 本项目生产设备安置厂房、危险化学品仓储等均利用现有设施,因此可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进一步加强了风险防范措施,具体为:考虑到扩大了厂区面积,企业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容积变大,企业废水收容措施为少量泄漏采用地沟、紧急收集桶收集,大量泄漏及火灾事故下,事故厂房各个出口均加设吸水膨胀袋,室内消防废水则直接截留在厂房内不外溢;关闭厂区雨水总排口用泵将溢流至雨水总排的事故废水泵入围堵厂房内暂存,等待后续处理。后续事****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工艺为减压蒸馏,可以去除水分,得到浓缩废液,工艺可行。 已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02-310227-2024-255-L。落实以上措施后,企业发生火灾事故风险可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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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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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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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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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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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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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