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阀门加工工序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阀门加工工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阀门加工工序升级改造项目 | ****政府驻地东 1.5 公里,324 省道以北 | **** | **** | ****阀门加工工序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驻地东 1.5 公里,324 省道以北,项目占地16341.5m2,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对阀门生产、组装、喷漆、喷塑等工序进行设备升级改造,**组装车间 1 个,新上阀门模具、造型砂箱、造型机、数控车床、****中心、****中心、卧式铣床、闸阀专机、阀体专机、阀盖专机、阀门试验机、自动焊接机、喷漆线、喷塑线、抛丸机等共计 120 台(套)。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万元。项****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本项目工程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造型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及再生废气、落砂废气、制芯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现有工程熔炼废气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气筒排放;湿型砂处理废气、混砂废气通过 DA002 排气筒排放;树脂砂处理废气、落砂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通过 DA003 排气筒排放;树脂砂造型废气、树脂砂浇注废气、制芯废气通过 DA004 排气筒排放;湿型砂造型废气、浇注废气通过 DA005 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建设单位应封闭存放、设置密闭式集气罩等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标准。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布局、控制设备噪声,安装减震底座、消声器,加强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湿型砂浇铸工序、树脂砂浇铸、树脂砂落砂除尘器收集的废尘、湿型砂砂再生系统、树脂砂砂再生系统除尘器收集的废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湿型砂落砂除尘器收集的废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桶 收集后暂存危废间由厂家回收利用,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3)、《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