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0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461
通讯地址:**省**市**县巴****生态环境局(344200)
| 项目名称 | ********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 |
| 建设地点 | 光伏场区位于**省**市**县白路乡、孙坊镇、航埠镇、巴山镇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光伏区)已于2023年11月3****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号为崇环审函〔2023〕30号。本项目因光伏区有些批复中的地块无法租赁导致地块变更,故需重新报批。 变更前:设计装机容量150MWp,光伏区占地面积为2934.21亩,占地类型为茶园、果园、采矿用地、坑塘水面及其他草地、园地;变更后:设计装机容量150MWp,光伏区占地面积为2902.77亩,占地类型为茶园、果园、坑面水塘及其他园地。 其中一期已建设装机容量104MWp,本次变更对二期建设进行评价,拟建装机容量约为46MWp,拟租用面积为919.58亩,择优实际拟建面积约为767.67亩,拟建地块分布在**县白路乡、孙坊镇、航埠镇。 地理坐标 孙坊镇地块为:116°7′36.563″,27°51′53.768″; 白路乡地块为:116°11′42.911″,27°55′52.388″; 航埠镇地块为:116°13′21.788″,27°50′27.948″; 巴山镇地块为:116°8′28.865″,27°50′14.661″。 本工程主要项目的施工和安装包括:太阳能电池支架制作安装及基础施工、箱变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光伏区建设、电缆敷设、太阳能电池方阵的安装、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的并网运行调试。 光伏电站的建设首先要修建简易道路、平整场地,建设使用营地,然后安装固定支架,安装太阳能等相关光伏发电组件和逆变器等电气设备,并同步建设主变及配套电气设备,然后进行光伏电板安装、建设及电缆沟敷设的布设,最后完成集电线路和接线工作,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无组织排放扬尘以及施工期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 2、废水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周边林地或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站区内生活污水主要为站区内卫生间和食堂排水,卫生间排水和食堂排水分别排入化粪池和隔油池,经预处理后,进入组合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光伏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方法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