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采购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崇安森林绿地(北区)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崇安森林绿地(北区)建设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项目位于**县长江路与**路交汇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市景观、生态恢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5.预算金额:****179.12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代理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支行;帐号:811********00772225;备注:投标人简称+项目简称)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6年03月11日 17时00分00秒 |
|||||||||||||||||||||
|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平台系统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
|||||||||||||||||||||
| 3.监督部门名称:**** |
|||||||||||||||||||||
| 具体部门名称:/ |
|||||||||||||||||||||
| 监督部门地址:**省**市**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9号213室 |
|||||||||||||||||||||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58****9119 |
|||||||||||||||||||||
|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