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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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Φ60米取料机改造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3-05 11:08:43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09 17: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0 15:0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0 14:00:00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10 15:0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近12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支行/******公司/131********8010011865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取料机改造 |
储存、均化设备及机械备件 |
|
1.000 |
项 |
承兑 |
****公司一厂 |
|
收货地址: **省**市**区宜安镇******公司一分公司
┃详情描述
| ****组织******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Φ60米取料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咨询、投标。具体信息如下: 1、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区宜安镇东焦村******公司 需求企业:****公司一分公司。 2、招标名称及概述 ******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Φ60米取料机改造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Φ60米取料机改造,改造后取料能力由现200吨/小时,提升至≥400吨/小时。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5、投标方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5.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4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5****集团黑****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集团黑名单的招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集团黑名单的招标方有权****集团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5.6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的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com/)发布。投标方****集团阳台招采平台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和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编辑完整,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标书代写 7.2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原件送达(或****采购办公室。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邮寄地址:**省**市**区宜安镇东焦村******公司区域采购部,联系人:胡鑫(收)、联系电话:180****2545。 7.4电板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改造周期 合同签订完成具备改造条件后50日内。 9、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本项目所涉及子项目均符合相关领域标准及规范要求。 (2)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合格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3)招标文件技术文本要求,严格按照技术参数及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要求为准。 (4)质保期: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0、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改造所需材料费、拆除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招标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本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含税)。 11、付款方式 11.1改造用备件到货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证可满足招标方取料能力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6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 11.2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 12、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15时00分。地点:**市**区宜安镇东焦村******公司会议室。诚邀投标人按照开标时间现场参与开标,如未到场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13.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标书代写 14、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备注:****招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或证****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规定位置。对因未注明汇款事由、未上传凭证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号:131********8010011865 行号:301****00147 14.1递交形式: (1****银行电汇的形式,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缴****银行账户 (2)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内企业应付账款余额大于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含质保金、保证金),可出具证明以保证金等额应付账款作为投标保证金(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公章。 1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被拒绝。 14.3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公对公退还(或原路返还),不接受其他方式退还。 1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4.4.1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的。 14.4.2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按招标方通知执行的。 14.4.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 14.4.4违反其他招标文件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15、其他要求 1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2无。 16、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部: 联系人:胡鑫;电话:180****2545。 ******公司一分公司: 联系人:梁丽强;电话:177****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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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胡鑫 / 180****2545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3319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