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
**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的通知
闽数据函〔2026〕19号
省直有关部门,****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关于行业高****工作部署,构建覆盖全省重点领域、可复用的**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体系,深化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有效供给,****管理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围绕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海洋经济、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面向全省征集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项目。项目应为已建或在建,数据类型包括不限于文本、图像、视频、音频、以及结构化数据等。
征集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具备****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在信用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单位的,可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可直接服务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等相关要求。项目数据量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文本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2TB、图像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5TB、视频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500TB等。
(三)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拟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推荐相结合方式。公开征集方式请各申报单位登录**省企业数据登记服务平台(https://daam.****.com),按《**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定向****管理局商请有关行业“链主”企业支持推荐本行业领域内项目。
(四)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
****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托**省企业数据登记服务平台开展审核推荐。有关审核账号及审核要求等另行通知。
****管理局将制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评选方案,引入国家高质量数据集评测体系,联合相关部门组建跨领域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和评定,形成《**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单》,并按程序发布。
****管理局对入选项目实施动态化管理,常态化开展跟踪调度,推进建设进度,定期评估建设成效。对效益不佳、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将按程序移除出名单。
(四)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管理局将入选《**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单》作为申报国家政策支持的前提条件,从中择优向国家推荐。
(五)已入选国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先行先试的自动入选,无须重复评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地区的相关企业(机构)申报,靠前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
联系方式
****数字科技与基础设施处 袁跃
联系电话:0591-****3677
填报咨询:0591-****0001
(工作时段: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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