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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5
| 项目名称 | **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各乡镇水源保护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57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陆** |
| 联系人 | 农韩 | 联系电话 | 180****8492 |
| 项目投资(万元) | 3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施**区域内水源地排污口整治及截污工程,设置护栏、监控和标识牌,清理一级保护区杂草灌木,配套生态与水土保持措施。其中,设置界标牌、标志牌、宣传牌约418块,安装水源防护栏约47.68km,视频监控系统128套,排污口治理及截污管网铺设12.57km,清理杂草灌木面积约16.20亩,实施生态护坡、防冲刷绿化和景观提升约3500m,建设截水沟、沉沙池等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固体废物外运时,要求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运输,防止二次污染。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次序、季节、时间,采用科学的作业方法,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减少对野生生物的干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 ||
| 承诺:**** 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陆**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