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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现将《****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太清宫镇G311和后双东路交叉口东南******园区有限公司东南(****车间内东南角)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2026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183****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