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22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3-04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县汇禾****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位于**地区**县喀拉布勒根乡。渠道工程起点坐标:E88°44'10.552"、N46°21'17.191",终点坐标:E88°41'4.081"、N46°23'10.372";附属工程起点坐标:E88°48'39.252"、N46°21'39.462",终点坐标:E88°48'30.602"、N46°21'40.741”;****中心坐标:E88°48′35.650″、N46°21′40.576″。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其中改建渠道工程、大口井工程、**护岸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喀拉布勒根南干渠桩号7+000~13+750段渠道5.40km,设计流量0.5~1.2m3/s,改建渠系建筑物27座(含11座农桥、16座分水闸);**乌伦古**岸护岸146.4m,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配套建设格宾石笼护根;重建复原原有大口井1座,外径7.2m、内径4.0m、井深7.0m,
底部滤料厚0.9m。
本项目总占地7.27hm2,其中永久占地5.66hm2(均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临时占地1.61hm2(含天然牧草地0.34hm2、灌木林地0.16hm2、乔木林地0.08hm2)。总投资102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的13.94%。
二、根据****编制的《**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富水字〔2025〕6号)等文件,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区 “十四五” 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工程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须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置硬质围挡控制作业边界,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尽量集中施工,缩短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大风、大雨天气开展土石方作业,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前对围堰内水生生物进行妥善处置,护岸工程施工采用土石围堰导流,严禁施工人员捕捞鱼类;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物料堆放底部铺垫防护材料,避免压覆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拆除围堰等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施工迹地进行平整,对渠道两岸、护岸后坡等区域撒播乡土草籽(如白茎绢蒿、纤细绢蒿等)恢复植被,对临时占用的灌木林地及时移栽回植或补栽,确保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修复河道自然形态。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2次。水泥、石灰等易起尘物料贮存在封闭库房内,土方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湿。施工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施工扬尘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2m×2m×1m)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沉淀池、施工废水循环利用池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处理厂处理,化粪池池底及四周铺设土工膜防渗,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消毒处理。大口井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置基坑渗水,避免污水下渗;渠道衬砌施工确保土工膜铺设完好,防止渠道水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施工过程中避免机械油污泄漏,一旦发生泄漏须及时采用吸油材料清理,防止污染土壤。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集中区周边400m范围内严禁夜间(22:00 -次日8:00)进行高噪声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须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群众。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隔声罩等降噪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合理调配,弃方(7900m3)就近平整至渠道两侧和护岸后坡脚,表层覆土便于后期复垦;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箱,定期委托**县环卫部****填埋场处置。施工营地设置5m2危险废物贮存库,隔油池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六)落实防沙治沙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避免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沙化。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取防尘网苫盖、渣面压实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提高区域防风固沙能力。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编织袋挡墙、撒播草籽等,确保项目水土流失治理达标,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2018)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防泄漏工具、吸油材料等应急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保措施落实。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