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3月5日作出的**市沐阳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分局
关于2026年3月5日作出的**市沐阳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3月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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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市沐阳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6]4号 | 2025年3月5日 |
前环审函[2026]4号
关于《**市沐阳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沐阳洗涤厂: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沐阳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经济开发区117幢1层1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厂界南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厂房、东侧为空厂房、西侧为通达油脂,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北侧约600m的革新窝堡村。该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为110㎡。该项目建设内容为:锅炉房一座(内置1台2.5t/h燃生物质锅炉,为洗涤厂备用热源,年燃生物质颗粒200吨)、危废贮存点等其他生产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洗涤规模为15万件(床单、被套、枕巾、浴巾、面巾)。该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6.67%。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收集后,再****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1台2.5t/h燃生物质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排放限值;运营期生物质燃料、灰渣等装卸、贮存、输送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对设备做减振处理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施工期采取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隔声等设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锅炉灰渣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用于农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生活供暖采用烘干蒸汽预热。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堵截泄漏的围堰及防漏、防渗、防腐等设施;危废贮存点、锅炉房及其他区域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八)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落实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分局
2026年3月5日
| 抄送:**** 、**市沐阳洗涤厂 | |
| 印发机关:****环境局****分局 | 2026年3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