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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
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公司(竞得人)竞得编号为****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位于**县****侧、106国道以东,面积为663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贰万元整(小写¥****000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开出让文件、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全部拍卖出让程序无异议。
****公司(竞得人)应当于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拍卖人、竞得人、****规划局、****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特此确认。
主持人:
拍卖人(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竞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