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玻璃(ZC-2026001-BL )采购询价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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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询价公告

****,拟对玻璃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玻璃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说明: /

(四)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项目内容:详见“二、采购内容”

(六)需要的供应商数量: 1 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规格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含税合价

(元)

税率

备注

1

6中透光双银LOW-E+12Ar+6中空钢化玻璃

5217.3

13%

2

6中透光LOW-E+12A+6中空钢化玻璃

1750.78

13%

合 计

6968.08

13%

说明事项:

1、以上单价含税、含运费;

2、玻璃原片品牌为:南玻、台玻、信义;

3、以上玻璃价格不含覆膜费,若需覆膜,单面覆膜为 元/㎡,双面覆膜为 元/㎡;

4、结算单价均按照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小于0.3㎡按照0.3㎡面积计算。百叶玻璃不足0.5㎡按照0.5㎡计算。

注:

1.报价为含税固定价格;

2.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每月月初办理上月供货结算。办理结算后,卖方按结算载明的金额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100%金额。

3.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

(2)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商业承兑汇票(不高于100%,贴息费按年化6.5%根据实际到期时间计算,贴息费=票面金额x6.5%x背书日到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天数/365天,由买方承担)

(4)供应链票据(若采用供应链票据支付,贴息费由买方承担);

4.结算采取一票制,税率13%,若国家税率政策有调整,按国家新的税率政策执行。

5.报价函中的价格默认包含材料、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规费、管理费、安全费、环保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采购数量以具体需求量执行,据实结算。

7.其他备注事项:详见合同。

三、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1.已成功入围****致****公司供应商库生产加工类子库。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未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4.供应商与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具有相同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是被列入****公司****公司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其他: / 。

四、潜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所****公司出具的《入库通知书》扫描件。

2.报价函(模版见附件)

3.其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 9 日17:00(**时间)。标书代写

六、合同及报价函模版获取方式:详见“****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om/#/purchase/index)本项目询价公告附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则需附厂家经销代理授权函)。

2.递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126.com

3.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且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市**区金花街道九架车巷悦湖数园1栋3楼303****公司,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章不予接收,视为放弃参选。标书代写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以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中选。

2.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2个或2个以上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直至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次低价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合同价格:

1.采购单价包含【13】%税率,若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发生变动,所有合同价格将按以下公式统一调整:

(1)调整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实际税率)

(2)不含税单价=对应含税单价÷1.13

十、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入****致****公司黑名单库: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7.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15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3.潜在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除另有约定,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4.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潜在供应商有串通抬价的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串通抬价、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7.项目成交后,若采购因业主方的原因撤销,则交易作废。

8.若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相应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采购结果或相应服务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9.采购合同为合同样板,以最终签署的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曾老师 180****6756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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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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