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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审批办法》、《**市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和清单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申请单位申请,县民社局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具体见岗位清单)。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民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5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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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清单
| 序号 | 行政许可编号 | 实行特殊工时 制度单位名称 | 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岗位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 |
| 实行岗位 | 计算周期 | ||||
| 1 | 舟嵊特殊工时许可〔2026〕第4号 | ******公司 | 船员 | 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