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平台及质量追溯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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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平台及质量追溯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3-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数据平台及质量追溯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 删除原评分标准中的第(3)项“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1)项目负责人评分项满分由3分调整为2分,保留“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两项,每提供1项得1分; (2)其他要求(社保证明等)不变。 2. 删除原评分标准中“省级委托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委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县级委托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的分级设置; (1) 修改为统一计分标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农业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数据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2)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党政机关定义等)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5日14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执法队、****乡村**局)
地 址:**市**街**路61号
联系方式:024-****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新**金科府邸南门10号门市
联系方式:180****5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德众
电 话:180****559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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