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转让底价0.0001万元 | |||
| 2.4611%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2026-03-0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4-02 | |||
| **省**市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电话: 135****7924/部门负责人: 吴斌电话: 158****8850 | ||||
| 中信****公司联系人:刘奕电话: 138****9099 | ||||
| ****公司 | 银行账户110********202 |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00027 |
| ****集团****公司 |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集团****公司2.4611%股权】****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集团****公司2.4611%****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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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区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海军 | ||||||||||||||||
| 1983-07-05 | 注册资本127,989.939247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 911********0144545 | |||||||||||||||||
| 大型 | |||||||||||||||||
|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炼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煤炭开采;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否 | |||||||||||||||||
| 否 | 职工人数10569 | ||||||||||||||||
| 否 | |||||||||||||||||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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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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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股权转让通知函及回函 | |||||||||||||||||
| **中企华****公司 | |||||||||
| 2025-05-31 | |||||||||
| **** | 备案 | ||||||||
| 2025-10-27 | |||||||||
| 2,471,640.55 | 2,544,154.95 | ||||||||
| ****403.25 | ****514.96 | ||||||||
| -260762.7 | -183360.01 | ||||||||
| -4512.673206 | |||||||||
|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请意向投资人注意,具体文件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该标的企业股权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本项目出现股东行权情形,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4、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产权的有关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保密承诺书》原件(领取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06);(4)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 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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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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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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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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