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3月5日拟对****包装及塑料综合性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中心 联系电话:0562-****515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包装及塑料综合性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 ****开发区 | **** | **** | 拟租赁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7106m2建设包装及塑料综合性生产项目,购置挤出机、压延机、吸塑机、印刷机、复合机、涂布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生态环境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PVC板1000吨/年、底托膜2000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投料混合和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汇同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的挤出压延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项目调墨、印刷(带烘干)和洗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涂布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乙烯和异丙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排放限值要求;乙酸乙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行业》(DB 34/4812.4-2024)表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中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中排放标准值;SO2和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的排放标准值; (二)废水:雨污分流,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经“隔油+中和调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排放),汇同定期排放的循环冷却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布袋、废活性炭、胶渣、其他过滤材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手套、废油、凹版清洗废水、污泥和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