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329号
****委员会
关于**县邓家乡伍绪村(罗天**口至大坪安置点)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邓家乡伍绪村(罗天**口至大坪安置点)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建议书的函》(邓家府函〔2025〕5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 ****村委《关于回收2025年部分项目资金并重新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农发〔2025〕1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邓家乡伍绪村(罗天**口至大坪安置点)道路提档升级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邓家土家族乡伍绪村2社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罗天**口至伍绪大坪安置点油化道路长1.5km,宽4.5m;大坪安置点至箩筐垭硬化道路长370m,宽4.5m;罗仕文屋后至新拓展安置点硬化道路长80m,宽4.5m。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回收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抄送:县财政局,****村委,县交通运输委,******局,
****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印发
×— 1 —×
附件下载:
'); for(var i=1;i<=FJarr.length;i++){ document.write(i+"."+FJarr[i-1]+"
");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