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石化VOCs治理服务框架-临时
计划编号:
****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2026年**石化VOCs治理服务框架
项目单位:
****(总调度室)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石油一厂35万糠醛装置停工期间溶剂系统 VOCs治理服;石油二厂乙苯装置烃化反应器、反烃化反应器再生期间VOCs治理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一单一招
标包数量:
1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3-31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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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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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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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及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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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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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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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00
|
生产运行服务
|
招标范围:
1、石油一厂35万糠醛装溶剂系统置停工期间溶剂系统退料后蒸汽吹扫残存物料后,产生的废气中含有VOCs气体,需要通过临时VOCs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量100~300Nm3/h,排放出口浓度500~3000mg/m3,治理时间8天。 2、石油二厂乙苯装置烃化反应器、反烃化反应器乙苯装置烃化反应器再生期间,反烃化反应器再生期间VOCs气体处理:烃化反应器再生4次,反烃化反应器再生3次,全年7次,每次约15天,排放量100~400Nm3/h,排放出口浓度120~3000mg/m3,治理时间105天。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要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套炼化装置(需包含糠醛装置),以及处理苯和苯系物的VOCs治理业绩。治理后排放口废气指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实现达标排放。资料提供形式: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指标、签章页)及结算发票(对应结算的发票金额可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合同中不能体现取样监测指标相关信息的,需要提供对应的业主证明资料,****公司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派驻现场人员需包括:一名项目经理,不可兼任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每台设施运行期间操作技术人员必须固定,夜间至少2人留守(24小时轮换且满足劳动法),留守人员必须独立掌握设施运行调整、故障处置及应急处理,现场监控24h连续运维,每个设施必须配备固定操作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确保24h连续稳定运行。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及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3.3.2项目经理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至少满足1项投标单位业绩条件的管理业绩。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带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资格证书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投标方内部任命文件。 3.4 设备设施要求 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VOCs治理撬装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ExdⅡBT4要求。 3.5 信誉要求: ①****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公司“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6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 其他要求: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信息查询为准)。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