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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5
| 项目名称 | **县逢春岭乡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蛮课村弃土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66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浙波 |
| 联系人 | 李浙波 | 联系电话 | 138****292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7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县年产288****养殖场30666平方,其中,养殖场及看护房23333平方,养殖区10000平方,建设120个养殖池,附属设备区7333平方,项目建成后年产288-420吨南美白对虾、鳜鱼及其他淡水鱼。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田及瓜果蔬菜培育灌溉,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饲料包装袋由饲料厂家进行回收;2、生活垃****村委会指定垃圾池堆放处理;3、养殖鱼粪通过竖流器和微滤机收集,沉淀处理后收集进行果蔬施肥使用;4、厨余固废垃圾集中收集,按农业部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处理;5、化粪池固废进行定期清掏作为果蔬肥使用;6、死鱼采用化尸池降解;7、防疫药品包装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
| 承诺:**** 李浙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浙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