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平利县老县新材料产业园(北河口)项目)

审批
陕西-安康-平利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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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县老县新材料产业园(北**)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05 15:2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政府作出陕政土批〔2025〕688号批复,批准同意将**县老县镇老县村等有关村组1.126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政府批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县老县新材料产业园(北**)项目
二、批准机关、文号、时间
1、批准机关:****政府
2、批准文件:《****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5〕688号)
3、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4、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老县镇老县村等有关村组,征地总面积1.1262公顷,具体面积和四址界畔以现场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县老县新材料产业园(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以货币形式安置
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5〕688****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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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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