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审批
宁夏-银川-金凤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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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0MAD5YU4Q0W宋超
宋超**回族自治区****区
**回族自治区**市宝湖中路4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461-环境保护监测
**回族自治区****开发区 **回族自治区****开发区
经度:106.167778 纬度: 38.457222****管理局
2024-09-10
银审服(环)函发〔2024〕163号〔2024〕163号
100
10****
****0100MAD5YU4Q0W****
****0100MAD5YU4Q0W****
****0100MAD5YU4Q0W2025-11-03
2025-12-082026-01-06
2026-01-122026-02-06
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实验室260平方米****实验室260平方米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工艺流程简述: ⑴现场取样 公司接受检测委托后,根据委托具体地点勘查现场情况,根据所需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制定具体监测方案,确定人员、监测方法。由检测人员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⑵样品分拣 对监测样品进行分拣,核实样品种类及数量是否正确。 ⑶样品预处理 对待测样品进行预处理,主要包括加热、调配相应浓度、过滤等步骤,预处理完成后对相应器具进行清洗。 ⑷化验 对处理过后的样品进行检测、化验。在检测、化验过程中所用试剂应在取用完毕立即塞好瓶塞防止逸散;检测化验结束后应立即将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实验室废液桶,样品液、标液存至专门容器,贴好标签并做好封闭措施,失效样品液、废标液及时收集至废液桶。 ⑸整理数据、编制报告,根据化验结果整理检测数据并编制检测报告。(一)工艺流程简述: ⑴现场取样 公司接受检测委托后,根据委托具体地点勘查现场情况,根据所需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制定具体监测方案,确定人员、监测方法。由检测人员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⑵样品分拣 对监测样品进行分拣,核实样品种类及数量是否正确。 ⑶样品预处理 对待测样品进行预处理,主要包括加热、调配相应浓度、过滤等步骤,预处理完成后对相应器具进行清洗。 ⑷化验 对处理过后的样品进行检测、化验。在检测、化验过程中所用试剂应在取用完毕立即塞好瓶塞防止逸散;检测化验结束后应立即将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实验室废液桶,样品液、标液存至专门容器,贴好标签并做好封闭措施,失效样品液、废标液及时收集至废液桶。 ⑸整理数据、编制报告,根据化验结果整理检测数据并编制检测报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试剂取用逸散出的有机废气(使用试剂主要有丙酮等,以NMHC计)、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实验室1及西侧无机前处理室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西侧红外测油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计)均由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东侧光谱室产生的酸性废气(氮氧化物)经万向排气罩收集,几路废气于室内屋顶合并后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及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风机进出风管**壁包裹软性隔声材料,进出风管道与风机主体连接。运营过程中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运营期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及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2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要求。(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试剂取用逸散出的有机废气(使用试剂主要有丙酮等,以NMHC计)、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实验室1及西侧无机前处理室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西侧红外测油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计)均由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东侧光谱室产生的酸性废气(氮氧化物)经万向排气罩收集,几路废气于室内屋顶合并后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及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风机进出风管**壁包裹软性隔声材料,进出风管道与风机主体连接。运营过程中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运营期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及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2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186****4407。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186****4407。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83 0 0 0 0.008 0.008
0 0.033 0 0 0 0.033 0.033
0 0.0038 0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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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37 0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碱中和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已设置酸碱中和桶 实验室废水pH的范围在7.9-8.2,全盐量最大值857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建4个通风橱,3个万向排气罩,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酸性废气由通风橱、万向排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氯化氢周界外最大浓度为0.18mg/m3,无组织氮氧化物周界外最大浓度为0.023mg/m3,无组织硫酸雾周界外最大浓度为0.24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大浓度为0.9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26mg/m3,最大排放速率4.62×10-3kg/h;有组织氮氧化物低于检出限;有组织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2.45mg/m3,最大排放速率1.19×10-3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8mg/m3,最大排放速率1.53×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52~57dB(A),夜间噪声为40~4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及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2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要求。 本项目投入运行至验收期间,生****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弃包装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活性炭、过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2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签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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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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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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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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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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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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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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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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