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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5〕342号
****委员会
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智慧综治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综治文〔202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关于智慧综治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证明》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智慧综治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街道**西路29号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总面积767.52㎡,含装饰工程、电气及消防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安装工程、系统、设施设备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06.0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一般债券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抄送: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大数据局,
****中心,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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