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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本项目于2023年6月30日经****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取得该项目的备案证,项目生成代码:2306-141063-89-01-401893。
(一)项目名称:**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示范区内(**市**屯里镇峪口村南71m处)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日处理毛鸡15万只。年加工肉鸡制品10万吨。修建研发楼1栋,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安装屠宰加工全套流水线2条,并购置安装挂鸡设备、麻电设备、宰杀设备、沥血设备、浸烫设备、脱羽设备、胴体加工设备、预冷设备、分割设备、深加工设备、速冻设备、包装设备、冷库设备和生产辅助等设备。
工程投资:4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86-5396-83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鑫测****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