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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现将近期解除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的66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以上66家医药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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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