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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赵婕与被申请人湖****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2025)湘0103破申31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快速强制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湖****公司于2023年1月4日经******管理局登记成立;营业期限自2023年1月4日起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为缪泽豪;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省**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B2栋50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健身休闲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品牌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限**地****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三级及以上管理人(需提供能证明****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不接受包含未列入名册机构的联合体申报);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1件破产案件;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5年以上未结企业破产案件或强清案件,****法院不超过8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公告条件的机构达到3家以上的,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破产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不足三家时,****人民法院的轮候名单中随机补足,再行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注: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审核,摇号选任时未通过审核,即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办公室:马亚宏 0731-****0155
案件情况咨询:民事审判二庭: 陈泽春 0731-****0143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