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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5〕353号
****委员会
****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2025年年**县龙溪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龙溪府函〔2025〕7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10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县龙溪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龙溪镇向狮村、龙溪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入户道路1.82km,宽3.5m;硬化人行便道151m,含安装太阳能路灯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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