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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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6年03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05 15:43: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3月0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03月05日-2026年0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省**市**县段宅城工业聚集区

****

******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省**市**县段宅城工业聚集区,法定代表人:步恒求,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本次调整车间布局,淘汰部分老旧橡胶平板硫化机等设备6台(套),新上塑料注塑机、挤出机、破碎机等20台(套)。项目建成后,削减空调器橡胶配件系列产品产能120t/a,年产塑料配件2万件。

(1)空气环境:投料搅拌废气、破碎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熔融挤出、注塑/挤出废气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水环境: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

(3)声环境: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5)相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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