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新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省新**新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4****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700
联系电话:0739-****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新**新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新**金石镇新寨村、飞黄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单位拟投资181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72万元),在新**金石镇新寨村、飞黄村建设80万吨/年的石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石灰岩矿开采场、****广场、排土场、公用及环保等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 废气:按照《**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8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及运输扬尘。 废水:修建排水沟及沉淀池,雨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不得鸣笛。 固废: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运****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修建截水沟,拦截场外雨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裸露土地及时平整和压实,及时恢复植被。 营运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 废气:矿山开采应湿法作业,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工厂房、物料传输带封闭,并采取喷雾抑尘措施,破碎、筛分与制砂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及加盖运输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采取雾炮机降尘、洒水及遮盖等措施,减少排土场扬尘。有组织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最高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修建截水沟,拦截场外径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多余部分外排。车辆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采用先进的爆破工艺,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以及加强维护等措施;加强外运车辆运输管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按照“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剥离表土、沉淀池淤泥运至排土场暂存,用于**生态复垦及采空区回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作为产品外售;筛分出来的泥土用于绿化覆土。废润滑油等危废应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禁止越界开采和从事矿业活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义务,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矿山开采采用“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体化”绿色开采技术、自上而下分台阶顺序开采,开采过程中,按照“分区开采、开采一片、恢复一片”原则,对不再利用的采空区、采场边坡、裸露场地等进行复垦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