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规范办学秩序,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原则,统筹规范监管事项,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有效性。
二、抽查对象
****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学科类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
三、抽查事项及内容
1. 学校办学行为抽查
办学资质、招生入学、收费公示、课程开设、学籍管理、教师资质与师德师风、“双减”政策落实、校园安全管理。
2. 民办教育专项抽查
法人登记、办学条件、财务资产管理、招生简章与广告合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 校外培训机构抽查
资质备案、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内容与时长、收费与资金监管、合同规范、消防安全。
4. 校园安全与卫生抽查
校园安保、消防设施、食品与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
5. 跨部门联合抽查
联合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文旅等部门,开展机构资质、价格、食品安全、消防、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检查。
四、抽查比例与频次
- ****小学、幼儿园: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0%
-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低于30%
- 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违规记录的单位,提高抽查比例与频次。
五、时间安排
1. 3月:制定并公示年度抽查计划、更新“两库一单”
2. 4—5月: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专项抽查
3. 7—8月: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抽查
4. 9—10月:秋季学期、民办教育联合抽查
5. 11—12月:结果公示、整改复查、年度总结
六、组织实施
- 牵头单位:****
- 抽查方式: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对象与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核查、询问核实等方式开展。
- 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七、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执法程序,严控检查频次,减轻基层负担;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