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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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汇创****公司年产20万吨固废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 ****办事处高新村北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高新村北,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4666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建设3座生产车间和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新型固废利用低碳胶结料生产线设备、核心料生产线设备等主要设备53台(套),达到年产胶结料20万吨的规模。 | 该项目石膏车间石膏上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小料车间建筑垃圾及石子上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料车间物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该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处理,****收购站。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山****公司 不锈钢制品电解抛光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 ****办事处潴龙三路6号 | **齐汇****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潴龙三路6号,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9-371626-07-02-225415),主要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新增新型PP电解槽、新型不锈钢衬玻璃钢酸洗槽、皂化槽、超声波槽等设备37台(套),技改完成后原有年电解抛光不锈钢制品5000吨产能保持不变。 | 项目酸洗废气经槽体侧面吸风孔收集并通过1#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电解抛光废气经电解槽侧面集气罩收集并通过2#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硫酸雾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该项目酸洗工序清洗废水、电解工序清洗废水、喷淋****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洗废液、废酸洗槽渣、电解废液、废电解槽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袋、废盐、废反渗透膜等均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