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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国药****公司与****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2025)湘0103破申37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简易快速强制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经******管理局登记成立;营业期限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为江晨颍;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省**市**区竹塘西路79号华银南苑融城商业裙楼202、203房-5号;经营范围:百货、小饰物、小礼品、礼品鲜花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Ⅱ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Ⅱ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Ⅱ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疗耗材销售,茶叶分装、销售,营养和保健食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办公用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限**地****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三级及以上管理人(需提供能证明****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不接受包含未列入名册机构的联合体申报);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协会****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1件破产案件;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5年以上未结企业破产案件或强清案件,****法院不超过8件在办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在办案件清单并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公告条件的机构达到3家以上的,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破产管理人,并从剩余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不足三家时,****人民法院的轮候名单中随机补足,再行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注: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审核,摇号选任时未通过审核,即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办公室:马亚宏 0731-****0155
案件情况咨询:民事审判二庭: 陈泽春 0731-****0143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