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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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正常
2026-03-05 16:00:00
2026-03-09 09:00:00
2026-03-05 15:58:52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开发区科创大厦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

(2)****公司[中****公司];

(3)**市联合****公司[****公司];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公司[中****公司]技术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3、初步评审结果: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分****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市联合****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公司[中****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市联合****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联合****公司[****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3.50%、设计报价下浮率:33.50%

质量标准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方案设计及修改;工规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刘廷望

项目设计负责人:任炳勋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编号:AY201****1409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0****107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设计院有限公司[惠****设计院]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1、博纬毫米波及5G ****基地项目;

2、**市**冷库产业楼项目;

3、新远兴智造园项目;

4、**省**市****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市联合****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1.68%、设计报价下浮率:31.68%

质量承诺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方案设计及修改;工规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宁英海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编号:AY201****0190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0****090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联合****公司[****公司]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1、华发南湾壹号苑项目工程设计总承包;

2、**县景民路总部经济商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3、**大道马**群段(南侧)绿化带项目拆**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中心项目(勘察)。

第三中标候选人

****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2.74%、设计报价下浮率:32.74%

质量承诺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方案设计及修改;工规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孙明亮

项目设计负责人:辛乐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编号:AY201****0183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1****058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勘岩土(厦****公司]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1、巴马**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 标段;

2、**省**市**县钟表科创城基础设施及厂房建设项目;

3、5GWh 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4、前埔片区安置房一期 03-08C31地块项目。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2-****3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2-****262

联系地址

**市**区永联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3月09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3-04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5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9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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